為了保障病人享受基本醫療,確保病人就醫診療權益, 提升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強化住院病人管理,使醫保資金最大限度發揮作用。對病人在嘉興邦爾骨科醫院住院期間請假情況依據相關制度做出如下規定:
1、凡符合疾病住院治療條件,收住本院住院治療的患者。必須認真遵守醫院有關病人住院治療期間有關制度,原則住院治療期間不能請假。若是特別需要病人本人辦理的事務,在病情許可,經主管醫師同意,科主任審批,責任護士簽字,只能請假半天(4小時),回院後準時消假,若逾期不歸,中斷治療者,科室按自動出院處理,辦出院手續。
2、病人住院期間不能以任何理由申請夜間回家休息。回家使在院治療的連續性中斷,或因病情突變,脫離醫護人員監控帶來嚴重後果,請患者或家屬簽署《勸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書》。若告知後病人若逾期不歸,中斷治療者,科室按自動出院處理,辦出院手續。
3、各科室和護理部對病人在住院期間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地予以滿足。一時因條件限制暫不能解決者,應及時向病人說明,並儘可能地給病人以方便。
4、病人住院期間,不聽科室醫務人員善意提示。強行離院或夜間回家休息,且不簽署任何協議者,而導致病情加重,發生併發症或突發意外事件(車禍、傷害、院外猝死等)醫院不承擔責任;對此類患者科室按自動出院辦理出院手續,或建議轉院治療。對說明無效,無理取鬧者,報所在單位上級部門或公安派出所處理。
5、科室對此制度執行不力,或縱容病人不請假或不簽署任何協議隨意離院者。由此而引發醫療糾紛者,科室承擔全部責任。並追究經管醫生、科主任及護士長相關責任。
為了保障病人享受基本醫療,確保病人就醫診療權益, 提升醫療質量,保障患者安全。強化住院病人管理,使醫保資金最大限度發揮作用。對病人在嘉興邦爾骨科醫院住院期間請假情況依據相關制度做出如下規定:
1、凡符合疾病住院治療條件,收住本院住院治療的患者。必須認真遵守醫院有關病人住院治療期間有關制度,原則住院治療期間不能請假。若是特別需要病人本人辦理的事務,在病情許可,經主管醫師同意,科主任審批,責任護士簽字,只能請假半天(4小時),回院後準時消假,若逾期不歸,中斷治療者,科室按自動出院處理,辦出院手續。
2、病人住院期間不能以任何理由申請夜間回家休息。回家使在院治療的連續性中斷,或因病情突變,脫離醫護人員監控帶來嚴重後果,請患者或家屬簽署《勸阻住院患者外出告知書》。若告知後病人若逾期不歸,中斷治療者,科室按自動出院處理,辦出院手續。
3、各科室和護理部對病人在住院期間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地予以滿足。一時因條件限制暫不能解決者,應及時向病人說明,並儘可能地給病人以方便。
4、病人住院期間,不聽科室醫務人員善意提示。強行離院或夜間回家休息,且不簽署任何協議者,而導致病情加重,發生併發症或突發意外事件(車禍、傷害、院外猝死等)醫院不承擔責任;對此類患者科室按自動出院辦理出院手續,或建議轉院治療。對說明無效,無理取鬧者,報所在單位上級部門或公安派出所處理。
5、科室對此制度執行不力,或縱容病人不請假或不簽署任何協議隨意離院者。由此而引發醫療糾紛者,科室承擔全部責任。並追究經管醫生、科主任及護士長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