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侯: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九伯:九州之長。泛指天下諸侯。出處:春秋·魯·左丘明《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實徵之,以夾輔周室。”不要把五侯和春秋五霸弄混了,五侯九伯是泛指,春秋五霸是齊桓公,宋襄公,楚莊公,晉文公,秦穆公。另一種說法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hé lǘ),越王勾踐。作為諸侯之長的“霸”是春秋時興起的概念。它是“伯”的假借字,但卻沒有“伯”字那樣廣泛的涵義,而是專指可以號令於它國的顯赫諸侯而言的。春秋以前的所謂“伯(霸)”皆為後人追述,並不足憑信。《左傳》僖公四年載管仲語謂周初召公奭曾命太公望“五侯九伯,女實徵之”,注“五等諸侯,九州之伯”。若依此說,周初即已有方伯——即霸主之稱。其實,此處的“伯”並非方伯,而為五等爵裡面的伯,“五侯九伯”為天下諸侯的統稱。春秋時期始以“伯”指方伯、霸主。春秋初年,齊國的國佐說:“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他認為作為霸主的“五伯”都能夠自己勤勞並按撫諸侯,使大家為王命而奔走。國佐的話表明當時的人已經有了明確的霸主概念,並且指明瞭霸主的兩個最基本的條件——安撫諸侯和尊崇王命。 五侯九伯(wǔ hóu jiǔ bó)解釋:五侯: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九伯:九州之長。泛指天下諸侯。出處:春秋·魯·左丘明《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實徵之,以夾輔周室。”示例:~,無非問鼎之徒;四嶽十連,皆畜無君之跡。 ★《舊唐書·哀帝紀論》用法:作主語、賓語;指貴族近義詞:五侯七貴九:泛指,非實數,指天下眾多諸侯
從前召康公命令我們先君姜太公說:‘五等諸侯和九州長官,你都有權征討他們,從而共同輔佐周王室。
出自《左傳·僖公四年》。
五侯: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九伯:九州之長。泛指天下諸侯。出處:春秋·魯·左丘明《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實徵之,以夾輔周室。”不要把五侯和春秋五霸弄混了,五侯九伯是泛指,春秋五霸是齊桓公,宋襄公,楚莊公,晉文公,秦穆公。另一種說法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hé lǘ),越王勾踐。作為諸侯之長的“霸”是春秋時興起的概念。它是“伯”的假借字,但卻沒有“伯”字那樣廣泛的涵義,而是專指可以號令於它國的顯赫諸侯而言的。春秋以前的所謂“伯(霸)”皆為後人追述,並不足憑信。《左傳》僖公四年載管仲語謂周初召公奭曾命太公望“五侯九伯,女實徵之”,注“五等諸侯,九州之伯”。若依此說,周初即已有方伯——即霸主之稱。其實,此處的“伯”並非方伯,而為五等爵裡面的伯,“五侯九伯”為天下諸侯的統稱。春秋時期始以“伯”指方伯、霸主。春秋初年,齊國的國佐說:“五伯之霸也,勤而撫之,以役王命”。他認為作為霸主的“五伯”都能夠自己勤勞並按撫諸侯,使大家為王命而奔走。國佐的話表明當時的人已經有了明確的霸主概念,並且指明瞭霸主的兩個最基本的條件——安撫諸侯和尊崇王命。 五侯九伯(wǔ hóu jiǔ bó)解釋:五侯: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九伯:九州之長。泛指天下諸侯。出處:春秋·魯·左丘明《左傳·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實徵之,以夾輔周室。”示例:~,無非問鼎之徒;四嶽十連,皆畜無君之跡。 ★《舊唐書·哀帝紀論》用法:作主語、賓語;指貴族近義詞:五侯七貴九:泛指,非實數,指天下眾多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