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鑑定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1)被鑑定人的身份證(或工作證)、結婚(離婚)證明、孩子出生證(或戶口)等證明身份及其相互關係的證件;
(2)如系公檢法機關委託的鑑定,出具由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或律師事務所簽發的親子鑑定委託書,註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以及申請原因等。
被鑑定人要求:
(1)被鑑定人應由母-子-可疑父親或父母-子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鑑定者一般要求說明鑑定理由;
(2)成年被鑑定人均應自願同意鑑定,14歲以上的青少年應適當徵求其對鑑定的意見;
(3)被鑑定人應瞭解自己或近親屬有無遺傳病史,為鑑定提供參考(有遺傳病史的易於基因變異);
(4)被鑑定子女年齡一般在半歲以上為好。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鑑定目的的不同,親子鑑定可以分為司法鑑定和個人鑑定。
1、個人親子鑑定本身就是不公開的,所以鑑定委託人有權不提供任何證件。樣本可以自行取樣,送到專業鑑定機構,其鑑定結果僅提供給鑑定委託人。鑑定結果可以作為民事訴訟中的證據。
2、司法親子鑑定是完全公開的,必須鑑定委託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對面到場,帶齊相關有效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鑑定結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戶口、辦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司法鑑定只能適用於訴訟活動,是在特定的訴訟審判程式過程中,由法官啟動的一項科學鑑定活動。換言之,不參與訴訟活動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親子鑑定;需要打官司,訴訟到法院後,由法院啟動的鑑定,才叫司法鑑定。
親子鑑定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1)被鑑定人的身份證(或工作證)、結婚(離婚)證明、孩子出生證(或戶口)等證明身份及其相互關係的證件;
(2)如系公檢法機關委託的鑑定,出具由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或律師事務所簽發的親子鑑定委託書,註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以及申請原因等。
被鑑定人要求:
(1)被鑑定人應由母-子-可疑父親或父母-子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鑑定者一般要求說明鑑定理由;
(2)成年被鑑定人均應自願同意鑑定,14歲以上的青少年應適當徵求其對鑑定的意見;
(3)被鑑定人應瞭解自己或近親屬有無遺傳病史,為鑑定提供參考(有遺傳病史的易於基因變異);
(4)被鑑定子女年齡一般在半歲以上為好。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鑑定目的的不同,親子鑑定可以分為司法鑑定和個人鑑定。
1、個人親子鑑定本身就是不公開的,所以鑑定委託人有權不提供任何證件。樣本可以自行取樣,送到專業鑑定機構,其鑑定結果僅提供給鑑定委託人。鑑定結果可以作為民事訴訟中的證據。
2、司法親子鑑定是完全公開的,必須鑑定委託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對面到場,帶齊相關有效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鑑定結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戶口、辦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司法鑑定只能適用於訴訟活動,是在特定的訴訟審判程式過程中,由法官啟動的一項科學鑑定活動。換言之,不參與訴訟活動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親子鑑定;需要打官司,訴訟到法院後,由法院啟動的鑑定,才叫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