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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63680356788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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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範閒不是我
行政徵收與行政徵用的區別主要在
①從法律後果看,行政徵收的結果是財產所有權從相對方轉歸國家;而行政徵用的後果則是行政主體暫時取得了被徵用方財產的使用權,不發生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②從行為的標的看,行政徵收的標的一般僅限於財產,而行政徵用的標的除財產外還可能包括勞務;
行政徵收與行政徵用的區別主要在
①從法律後果看,行政徵收的結果是財產所有權從相對方轉歸國家;而行政徵用的後果則是行政主體暫時取得了被徵用方財產的使用權,不發生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②從行為的標的看,行政徵收的標的一般僅限於財產,而行政徵用的標的除財產外還可能包括勞務;
1、行政徵收與行政徵用 行政徵用,是指行政主體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式強制徵用相對方財產或勞務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徵收與行政徵用的區別主要在 : ①從法律後果看,行政徵收的結果是財產所有權從相對方轉歸國家;而行政徵用的後果則是行政主體暫時取得了被徵用方財產的使用權,不發生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②從行為的標的看,行政徵收的標的一般僅限於財產,而行政徵用的標的除財產外還可能包括勞務; ③從能否取得補償來看,行政徵收是無償的,而行政徵用一般應是有償的,行政主體應當給予被徵用方以相應的經濟補償。 2、行政徵收與行政徵購 行政徵購,是指行政主體以合同方式取得相對方財產所有權的一種行政方式,行政徵購關係是一種特殊的買賣關係。其特殊性在於,在徵購關係中,相對方的意思表示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一般情況下,行政徵購關係的發生、變更和消滅帶有一定的強制性。行政徵收與行政徵購的區別在: ①行為的性質不同; ②權利義務關係不同。行政徵收中,行政主體與相對方的權利義務是顯然不對等的;在行政徵購中,當徵購合同成立後,行政主體與相對方的權利義務是基本對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