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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諾樂悠妍

    我從小就乖,很少做出格的事,有一件出格的事是真的很出格 就是見網友!發現是在一個學校的,開始也沒在意,平時就是聊聊天,因為當時有暗戀的人。當然,暗戀沒有心想事成,呵呵。畢業以後,才開始談起了戀愛,談4年多時結婚了。現在在一起十年了,感覺時間過得很快啊。呵呵。我們現在有了兩個女兒

  • 2 # 李志勇LZY

    基礎科學育大統一理論;

    依日月地物人存在發現;

    續些新果多違傳統說道;

    個人認為才有希望解惑。

  • 3 # 小肉包子講故事

    說起我做的最出格的事兒就是一怒之下倒掉了我公公的五斤酒。

    我公公嗜酒如命,我嫁過來他剛剛五十多歲,每天喝酒就是活兒,全家所有的事兒都落在婆婆一個人身上。

    一大家子人,老老小小,公婆四個大兒子,都等著娶媳婦,婆婆急紅了眼。公公不管那些事兒,就是喝,沒錢就去小賣店賒,並且告訴店主我們家無論誰去買東西就跟誰要酒錢。

    每天也不吃主食,一塊黃瓜,半個鹹鴨蛋,一小塊蘋果……都能喝一天酒,一天一斤多酒,喝了睡睡了喝。

    大家都知道他這樣下去人就完了,不記得是誰給他拿來了一小桶五斤酒,五斤酒,捧在手心就開始喝,他喝酒不用杯,直接用瓶。

    誰說他他罵誰,就不罵我,但是我說他也不聽,我搶過酒桶就給他倒了,把老頭兒心疼的直跺腳。

    六十出頭公公就心肌梗死走了……

    現在想來很後悔……

  • 4 # 三線備忘

    我曾經在小時候,唐山大地震那一年,全國都在防地震,我父親在我們五四一一分指地震辦值班,我跑到裡邊玩,看到一個手搖警報器很是過癮,直接通電開始搖,沒想到它是和廣播系統連在一起的,結果整個兵工廠大院的人都在大冬天跑到樓下了。

  • 5 # 自由往

    說來慚愧,大鬧舅舅家大公子婚禮。舅舅一個大嘴巴子,讓我雲山霧罩。

    舅舅十六歲就結婚了,舅舅家有八個孩子。這次是大表哥結婚,上面有兩個姐姐,已經結婚了。農村大小子結婚,那是相當的隆重。況且家,是村裡的老戶。

    媽媽自然得參加,而且媽媽是舅舅家主事的。那時交通不方便,雖然只有二百來裡地,我和媽媽做了一宿,綠皮車,才到。一宿沒咋睡,又加上暈車。我暈暈乎乎的,到了姥爺就摟我睡覺了,媽媽去幫著張羅事。那年我大概有三四歲吧。

    睡醒了,找媽媽。姥爺那年快九十了,那屋熱鬧,在那屋哪!我安姥爺說的,哈哈!這屋子熱鬧。一看媽媽真在,媽媽正接待孃家親戚。沒理我,讓大表姐領我玩。那時的婚宴,先招待孃家親戚。孃家親戚,吃好喝得,其它陸續進行。

    嘿!這屋子沒人。擺好了宴席,我到桌子上,就抓了一把小點心。不行!不行!這是招待孃家親戚的。大表姐,邊說邊拽我。一下沒拽住,跌了個大腚燉。屁股摔疼了,我,嗷嗷叫!起來,我爬上凳子。把桌子上的東西,一頓劃了。什麼盆,碗的,掉落一地。我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嚎啕大哭。

    姥爺出來了,拿著柺杖就打了大表姐一下。你惹他幹什麼?你弟弟結婚。沒惹,表姐委屈的哭了。

    舅舅來了,把我抱起來。分付人,趕快收拾。馬上要入席了。

    舅舅抱著我,我是連踢帶踹。拿啥,我也不要。就一句話,找媽媽。媽媽正忙著呢,根本沒時間,理我。

    農村擺大席,屋裡屋外全是。舅舅沒法了,把我放在地上。我可地軲轆,參加婚禮的人多。滿院子大笑。都圍著我,也沒法入席了。

    啪!舅舅給了我一個大嘴巴。抓起我,就把我關到姥爺屋裡了。打他幹啥,大喜的日子,熱鬧。氣人!姥爺邊數落舅舅,邊把我摟過去。

    這嘴巴,真狠啊!打得我,暈頭轉向。姥爺哄我,哭累了,睡著了。

    再醒來,婚禮舉行完了。已經是晚上了,舉行全家宴了。

    我也見著媽媽了,媽媽抱著我,摸摸我腫起的臉蛋。我更委屈了,繼續哭。

    舅舅打你不對,你想吃啥。舅舅給你拿。我臉一轉,根本不理他。

    一天沒吃飯,也真餓了。舅舅給我夾了一大堆,我愛吃的。什麼熘肉段,鍋包肉,扣肉,大雞腿…

    舅舅打你不對,要不你打舅舅一嘴巴吧。哼!我這麼小,不合適!打不疼你!你等我,長大的。說的大家鬨堂大笑,我藉機啃兩口雞腿…

    一晃長大了,每年都去看舅舅。每每吃到高興時,舅舅就說,啥時候打我嘴巴子呀!我都等老了!哈哈…

  • 6 # 寧死不979

    我做過的最出格的事情,是生活作風問題。

    1,20多歲,荷爾蒙爆表,每天萬箭攢心,萬蟻噬魂。

    在學校,和一個食堂服務員有點來往,那個女人扔下家和孩子回老家了,老公打上門來,一口咬定是我拐走了她老婆,於是學校進行了審查,拆開了幾封信件,由於的確沒有實質關係,終於脫險。不過,已經盡人皆知。

    2,30多歲,陸姐走進了我的生活。她比我大11歲,我住院時,陪我說話,餵我吃飯,帶我散步。

    此後幾十年一直斷斷續續有聯絡。經過她的城市,我願意去看看她。有時住幾天,守著電扇,陸姐給我燉排骨、包水餃、滷雞爪。不過,我也必須付出辛勤的勞動。真正體會到了什麼叫金屋藏嬌。

    現在陸姐近70了,偶然相見,她很得意,說是她是我生命中第一個女人,不會忘記她。但我怕給他打電話,因為她總是抱怨我很少跟她聯絡,家裡管得緊,要麼,就是傾訴生活多少不順心。

    3,40多歲,碰上QQ時代。艱難突圍。道德、情義像玻璃一樣碎了一地。

    人這一輩子, 活著不容易。還好像,因為守住了法律線,所以苟活到了今天。

  • 7 # 常德山爺

    初三的那個假期,閒來無事,去幾個同學家玩了幾天,無聊極了,總想搞點事。下河捉魚,上山打鳥,偷人家香瓜水果的事也幹過了!

    忽然記起有位長者告訴我,離我家六十公里外種棉花的地方需要很多竹簾子(一種竹製品,用於曬棉花),就瞞著家裡人然後跑到隔壁村裡找親戚擔保以8元的價格買了五十捆竹簾子,請了個手扶拖拉機,車費30元。車費也是欠著的,身上就帶了十元錢。

    手拖沒牌,只能晚上走,雖然是盛夏,那半夜的風著實冷,但也忍得住。

    . 一路問詢下,第二天才到目的地!找暫時存貨地,第一天以15元的價格賣了3捆,第二天就無人問津了,這把我急得,賣不動我就虧大了。沒辦法我第二天花了3元一天的價錢,請了存貨家裡老闆兒子,借了輛板車,上門推銷。

    好在他是當地人,到第七天終於把所有的竹簾子賣掉了,除了開支還賺了100多元!回來的時候在當地花5毛一斤,買了幾十斤小魚乾回來。

    回來後,我先給了手拖司機車費,再和妹妹在家鄉賣魚乾,記得批發給小商店八毛,賣給散戶一塊二,三。等賣完魚乾已是差不多二十天了,才把竹簾子的本錢給他們送去!

    那一年是八八年,民工工資三元,我賺了200多元!

    那一年,我十五歲!瞞著父母掙了200多元!

    那一年,我知道了生活的艱難!

  • 8 # 琉炎

    和室友的女朋友做了

    大學剛開學的時候,爸媽送我去學校,好巧不巧沒想到和院長認識,然後院長親自送我去!

    這下好了出名了,以為我是富二代,平時就有一個妹子A就一直追我,給我帶早飯買奶茶,上課也是就坐我旁邊!不過我不喜歡她就一直拒絕著

    不過我室友B倒是喜歡她不要不要的,為了室友我和A保持距離!

    不知道為什麼A答應了B,然後他們就在一起了

    A也是為了避嫌不和我一起坐了!你說吧!人就是賤,不知道是因為A會打扮了還是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就覺得這小姑娘不錯!

    我記得那是五一的時候,室友B就回家了,這時候A就約我出來一起玩!

    那不是很開心嘛!我就答應了

    我們白天逛遊樂場,晚上KTV,再加上我們倆人心裡都有小九九就都喝了點酒!

    沒想到她就醉了,把她扛到酒店的時候已經是半夜

    沒想到她抱著我就親,還一直說喜歡我!

    這那個男的受得了這樣,就沒有忍住,晚上就做了

    第二天我們就像什麼事沒有發生一樣回去了!

    再見她時,她還和我室友在球場,我們相視一笑

  • 9 # 韓冰有話說

    在我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和三個同學一起惡搞我語文老師(女老師),偷偷給她被窩裡放了兩隻老鼠,這是我當時做過最出格的事情。

    因為小時候的我總是調皮搗蛋,但學習成績也不是很差,在年級中基本屬於上游,都說童年無憂無慮、沒心沒肺,所以年少無知的我們也做了很多出格、離譜的奇葩事。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我們語文老師是個女老師,她平時上課很嚴厲,學生們的課堂小動作都會被她抹殺在搖籃萌芽狀態。當然在她的語文課上,各種懲罰、捱打就像家常便飯,尤其對我們三四個特殊小人物,她是情有獨鍾,經常會特備不一樣的油鹽醬醋,讓我們單獨體驗不一樣的五味雜全,那時候我們幾個搗蛋鬼捱打那都算是最輕的處罰。

    當時我們都是十一二歲,正處於第二次叛逆期,叛逆期的最大表現就是,不聽從父母、老師管教,喜歡跟父母對著幹,牴觸老師管教,而且經常有奇怪的想法和動作。其實孩子的叛逆期更是一次他們眼中成長的標誌而已,因為他們在瞭解一定事物後會有種自己長大了的錯覺,所以會萌生實踐自己想法的念頭。很多父母、老師面對孩子一些反常的做法,反應大都是先生氣、然後強制管教、要求孩子,甚至想法設法阻止孩子,這種硬碰硬的管教方法,最後的結果往往加速了孩子脫離父母、老師“控制”的想法。

    所以,當老師在課間懲罰我們,尤其是我們幾個搗蛋鬼就會發揮所有的腦細胞思考,都在琢磨著各自五六不著邊報復方法。其中就有同學提議,把老師住的房間點把火給燒了,把老師打人的棍子折斷扔掉,偷偷地把老師絆倒摔斷腿,讓她不能上課,給老師的書本給藏起來……這些想法說說也就不了了之了,畢竟都知道後果很嚴重,到時候我們會吃不了兜著走,最終舉手一致表決,還是抓兩隻老鼠放在語文老師的被窩裡,嚇唬嚇唬她。

    早上第二節剛下課,伴隨著長長的女人尖叫聲,兩個男老師衝出了大門檢視原因,好多學生也是隨聲而動,一探究竟。當時唯獨我們幾個搗蛋鬼沒有太多的驚訝,而是在一旁擠眉弄眼偷偷地樂,因為一聽到聲音就知道情況了,都知道好多女生是最害怕老鼠的。後來發生的事實證明,我們幾個毛孩子還是太年輕,高興得太早了。下午的時候我們幾個就站在了教導主任的辦公室,接下來的經歷我就不想多說了,你們就慢慢品吧,直到小學六年級畢業前,我們幾個都是被特殊照顧的物件,那是你們這些乖孩子無法體驗到的校園生活。

  • 10 # 問答達人君

    與發小做出的一起“驚天大案”公an駐村查詢線索,嚇得我倆一天沒敢回家,如今合盤托出這起烏龍鬧劇。

    那是上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做了一次“驚天動地”的大事,嚇得我和發小回家連鞋都換了,我認為那是最出格的事了。

      闖禍少年

    我十二歲那年,我嫂子去北京看病,母親便讓我去看家,由於年齡太小,我也害怕,便約了發小一起住在嫂子家。

      村裡支書的兒子和我倆是同學,在學校是霸主的地位,我們只有敢怒不敢言的份,每次放學後值日打掃衛生,他總是指使我倆替他,稍有怠慢,就拳打腳踢,最後還得乖乖的掃地。

      為此我倆對他恨之入骨,總想找個機會報復,在給嫂子看家的日子裡,我們琢磨了好多“方案”,既要讓我們出氣還不能暴露自己,最後我倆透過一致,實施這一種方案。

      在一個雨後的夜晚,我倆如約來到嫂子家,拿出一張大點的紙,揮筆寫下了一首“詩”其中有一句“假如你如不改正”其餘的三句真忘了,反正就是你如果繼續做惡,小心收拾你的意思吧。

      我倆等到人們都睡了,躡手躡腳的來到支書家門口,用剛下過雨的泥巴,把那張寫有“詩”的紙糊在門上,像做賊似的四處看了看,確認沒有留下可以證明我倆的東西,才放心離去。

      公an進村

    第二天,我倆依舊像沒事似的去上學,等放學回來,聽我母親和父親說話,我倆把事作大了,早飯後約十點左右,大隊喇叭今天可熱鬧了,唸了好幾遍我倆寫得那四句“詩”又說有本事明著幹,不要搞暗的,等你們到支部說明白,不然會報公an。

      嚇得我那一天晚上也沒怎麼吃飯,淨琢磨這事怎麼辦了。晚飯後我倆在嫂子家,商量這事怎麼辦,那會年齡小,只知道害怕。我倆正說著話,喇叭又開始喊了,反正就是希望自首之類的,我倆聽了更害怕了。

      在八十年代初,要知道村裡的支書權利很大的,抓人遊街,作典型報告,常有的事,我們村還配有民兵,手裡都有真傢伙~步槍,你想想吧,支書的權利該有多大。

      我倆一夜也沒睡好,甚至我倆考慮過向自己的大人坦白,讓大人帶我們去自首。最後在害怕中迷迷糊糊睡著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倆嚇得把鞋都換了,生怕在現場留下足跡,現在想想還挺有意思。快到中午了,大街上響起刺耳的警笛聲,我倆也隨著小孩們去看熱鬧,我記得從警車上下來兩個穿制服的公an,戴著大蓋帽,走進了村支部。

      我倆真害怕了,到底說不說?去不去自首?成了我倆爭論的焦點,我倆躲在一個大坑裡,秘密的商量著,還要隨時檢視“敵情”

      刺耳的警笛在村裡轉了好幾個圈,我倆以為去抓我們了,可能在家沒找到,四處抓我倆呢,反正心裡光想著公an來了,這點小事在他們手裡很簡單,應該破案了,現在就是還沒有逮住人。

      心裡越想越害怕,那會連抓住我倆在操場上開批判會都想了,在會上怎麼認錯,村裡的大人小孩都眼巴巴的看著我倆。

      正想著,村裡喇叭又響了:咱們公an今天上午,查看了現場,已經知道是誰了,只要你作案,就會留下線索,給你們一個機會,來自首,減輕處罰,等你們倆鐘頭,咹!就倆鐘頭,一分鐘也不多等

      喇叭這樣喊了兩次,嚇得我倆心都快蹦出來了。

      怎麼辦?人家已經破案了,看來公an是在抓我們,發小說:撩(就是跑的意思),我的意思潛回村裡看看啥情況?是不是真在抓我們?最後還是害怕,確定了:撩

      我倆躡手躡腳的跑進離我們最近的玉米地裡,狂奔了好幾百米,最後我倆誰也找不到誰了,在玉米地裡喘著粗氣,累的我趴地裡聽動靜。

      中午也沒吃飯,又累又餓。天快黑了,不能在地裡待一晚上啊,等到天黑,就潛回村裡,我首先到了家門口,隔著門縫往裡看,又聽了好大功夫的動靜,感覺沒有異常,才開開門,心裡也是砰砰的跳。

      母親問我中午在哪吃的飯?我說在發小家,吃完飯睡著了。大人們幹活累了一天,也沒在意我的表情,總算糊弄過去了。

      晚飯後我倆幾乎同時到的嫂子家,進了家立刻把門插緊,會心的笑了。要不說我倆心有靈犀,回答問題出奇的一致,大人問午飯在哪吃的,都回答在對方家裡吃的。

      這件事從“案”發到現在都沒破案,我今天自首了。

      昔日的老支書早已駕鶴西去,同學也早去了東北混生活,在此我弱弱的問一句:你在他鄉還好嗎?

      我認為這是我平生做得最出格的事。

      這件事“出格”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年齡小犯大“案”從開始做這件事,都沒想到能把這事弄這麼大,才十一二的小孩,只是想警示一下同學,讓他有所收斂,不要再欺侮我們倆了,沒成想把支書驚動了,可能是支書想必得罪人了,認為有人針對他,才又是廣播,又是公安的,鬧了一出歪打正著的烏龍。

      二:公an。那時候人們對公an是最害怕的,一說誰誰讓公an抓走了,絕對不亞於今天的明星出軌新聞,本身大人對公an都敬畏,何況我倆還是個孩子,要說我倆心理也夠強大的,愣是沒自首!

      我估計那天公an再呆一下午,我倆準哭著回家自首,可見對公an的害怕程度。

    寫在最後:歲月如歌,如今我們都已不再是幼時孩童,如他日與同學相見,我必坦誠相說,讓他接受這份遲來的歉意!

  • 11 # 平平淡淡從從容容最真

    最出格的事,是在前男友的車上偷偷裝定位器,持續追蹤半個月。

    憑著女人的直覺,感覺他不正常,私下買了車載定位,裝到車底。

    然後天天在手機上看他去哪裡。定位真精準,誤差幾米 ,顯示每處商場、飯店、小區名,我跟個傻子一樣抱著手機躲起來,白天看,晚上看。

    看到他去那女人的城市,一起吃飯,然後去賓館,車子走走停停,什麼地方停了多久,什麼地方依依惜別。我一個人邊看,哭的昏天黑地,肝腸寸斷。

    我準確的知道了那女人的工作單位、地點,那女人的家在哪裡,知道了他們幾點進的賓館,幾點離開的。

    我去那女人的工作地方,看到了她的模樣,一個沒離婚但是丈夫不回家的女人,我詢問了一個業務然後離開了。

    我去找他,問他,他說他們在賓館沒做什麼!有意思吧,兩個成年男女見天在賓館,說只是聊了聊天。

    現在,一定不會做這麼出格的事,有些東西不知道還好,知道的太詳細太多,自己反而傷的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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