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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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北獨行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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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6725737851
純粹的偷稅漏稅,是強佔公款,亂漲價。
經過業主大會通過了嗎,開稅收發票了嗎,收入去了哪裡。
既然三供一業市場經濟改革,禍國殃民的前期物業必須取締,推向市場雙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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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眾裡尋她仟百渡
用不著關注合理與否,需要關注的是合法性。如果是共有車位,那由共有人說了算。如果是公共車位,那由屬地行政主管部門說了算。
至於多交40%,也可以理解為對特殊群體降價40%,只要不違反當地的價格政策,都是合理的。
屬地價格政策,請諮詢屬地發改委或物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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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美侯王666
只要有物業服務,就要用人,發工資,有耗材,就有物業服務成本。由於不是免費服務,就要收費。物業費及其它管理服務費,包括停車管理費,有協議合同的,業主簽了字的,沒有合理不合理之說,只有合法不合法之講。社群代管小區物業服務,執行與物業公司是一樣的,也要收取各種費用,只不過不籤合同,不依贏利為目的。一般採用公示的形式徵求小區全體業主意見,反對的只要不超過三分之一以上,社群代管方案即可實施。因你是租戶,沒有表決權,只有服從大多數業主透過的公示,只要社群代管方案有車位租戶多收的規定,你也無話可說,正常交納就是了。要麼就別租這老小區這種情況的房子。
網路討論,僅供參考。
為什麼多啊?得有理由吧?社群管理比物業更嚴格。他們才不人性化呢,本來社群就忙,不可能像物業一樣天天給你說好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