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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429方寸世界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向他人借款,借款用於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該筆借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丈夫應與妻子共同承擔償還責任。例如,妻子向同事借15萬元購買車輛,丈夫以為購車款是妻子用她個人財產支付,夫妻乘坐該車輛上下班,該筆15萬元借款實際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妻子不償還或者無力償還,丈夫負擔償還。我曾經代理一起離婚官司,女方在網購平臺購貨時透支信用卡20萬,另欠他人高利貸10萬元,男方不知女方透支和借貸,女方購貨主要用於家庭消費,如高檔食品、名牌服裝、化狀品及高檔餐飲消費等。夫妻之間應當密切注意對方經濟往來,防止配偶對外盲目舉債,導致家庭承受巨大負擔。

  • 2 # 珞珈社

    夫妻感情好,共同生活,共同努力,夫妻一方因為家庭原因向他人借錢,有時候瞞著對方,可能是出於對另一方減輕心理壓力,當一方知道情況後,這筆錢肯定會還,因為這是善意的謊言。

    夫妻之間感情正常的情況下,財產共同擁有,當然債務也是共同承擔,一方因為家庭開支向他人借錢,有時候很正常,一方不知道也可以理解,前提是借的錢數目小。

    夫妻不管是借錢還是給他人借錢,如果數目超過一千,筆者個人建議還是要讓對方知道,不然影響夫妻感情。

    夫妻之間有點私房錢也正常,但不要過分,支配夫妻財產,更要透明,不然會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導致影響到夫妻情感。

    金錢是很敏感的話題,也是最容易讓人迷失自我的東西,在感情中,過多的摻和金錢,那對感情來說就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一方瞞著另一方借錢,另一方有義務還,但是最好在金額較大的情況下瞞著,即使是善意的瞞著,勢必會讓對方心裡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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