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捷與安全原則作為物權變動的基本原則是對立統一的。一方面,二者時常發生衝突,交易便捷要求法律儘量簡化交易形式,滿足交易主體多種交易方式的需要;而交易安全要求為了維護交易的秩序,物權的轉讓應該侷限於每一種可以預見的法律既定的形式中,當事人轉讓物權的形式也只有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另一方面,交易便捷與交易安全作為物權變動的基本原則又是統一的。儘管在整個交易秩序中,交易安全具有更高的價值,交易便捷應服從服務於交易安全的要求,也只有在交易安全的保護下,交易便捷才有存在的必要,離開了交易安全,交易便捷也就無從說起。
物權變動交易便捷與安全的對立統一對立法提出了雙重要求:一方面,不能只片面關注交易安全而忽視對交易便捷原則的維護,更不能為了維護交易安全的偏好而對不符合該制度價值的利益不給予保護。畢竟,經濟生活中的物權交易形式是多樣的,法律不能無視多樣的生活事實的存在而閹割生活事實。另一方面,也不能為顧及物權變動便捷的要求而忽視了交易安全的維護,規定物權變動僅僅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而直接發生,規定物權的轉讓作為權利人不受限制的自由意志的一種表現。畢竟,生活不是法律,生活也代替不了法律,生活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屈從於法律這個規範的秩序,法律也應該與調節的生活保持一定高度。交易安全是立法者所持的一種價值取向。這也是物權的性質所決定的,物權具有支配、排它的特點,需要對第三人的利益進行保護。所以,即使規定了當事人意思即發生物權轉移的法國物權法,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場合規定了不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的內容,而在其它國家如德國,物權的轉讓還要求有更嚴格的如公證等程式。
便捷與安全原則作為物權變動的基本原則是對立統一的。一方面,二者時常發生衝突,交易便捷要求法律儘量簡化交易形式,滿足交易主體多種交易方式的需要;而交易安全要求為了維護交易的秩序,物權的轉讓應該侷限於每一種可以預見的法律既定的形式中,當事人轉讓物權的形式也只有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另一方面,交易便捷與交易安全作為物權變動的基本原則又是統一的。儘管在整個交易秩序中,交易安全具有更高的價值,交易便捷應服從服務於交易安全的要求,也只有在交易安全的保護下,交易便捷才有存在的必要,離開了交易安全,交易便捷也就無從說起。
物權變動交易便捷與安全的對立統一對立法提出了雙重要求:一方面,不能只片面關注交易安全而忽視對交易便捷原則的維護,更不能為了維護交易安全的偏好而對不符合該制度價值的利益不給予保護。畢竟,經濟生活中的物權交易形式是多樣的,法律不能無視多樣的生活事實的存在而閹割生活事實。另一方面,也不能為顧及物權變動便捷的要求而忽視了交易安全的維護,規定物權變動僅僅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而直接發生,規定物權的轉讓作為權利人不受限制的自由意志的一種表現。畢竟,生活不是法律,生活也代替不了法律,生活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屈從於法律這個規範的秩序,法律也應該與調節的生活保持一定高度。交易安全是立法者所持的一種價值取向。這也是物權的性質所決定的,物權具有支配、排它的特點,需要對第三人的利益進行保護。所以,即使規定了當事人意思即發生物權轉移的法國物權法,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場合規定了不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的內容,而在其它國家如德國,物權的轉讓還要求有更嚴格的如公證等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