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228126791299楊
-
2 # 情感三農扭坤
婚前拆遷房屋,補償款在婚後拿到,那離婚時另一半敢要求分割這部分財產嗎?有那些相關依據?
婚前拆遷房屋,補償款在婚後拿到,離婚時另一半不能分割這財產款。因為婚前財產不是共同財產,是男方自己私人擁有的,由補償金早收到慢收沒有到因果關係。理由是婚前房屋財產是私有財,婚姻法規定歸私人所有,只有婚後共同創造財產,離婚時才能分割。所以婚前房屋拆遷女方無份。謝謝邀請!!
-
3 # 老蔣閒言
謝謝邀請;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家庭財產由婚前財產和婚後的共同財產組成,婚前的個人財產並不應為婚姻而改變婚前財產的歸屬性,它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永遠屬於婚前個人的。離婚時,對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對夫妻共同的財產,各有佔50%的權利。
又據婚姻法的規定,雙方自領結婚證,共同生活之日起,任意一方的工作收入,才屬於雙方共同的收入。對共同收入,雙方都有平等的消費權和處置權。
樓主所提的問題是;婚前房屋拆遷,補償款是婚後拿到的,那麼離婚時另一半有權要求分到這一部財產嗎?就我熟悉的法律常識,還真沒找到要求能分割這一部分財產的法律依據。要想找到根據,只有另請高明。
婚前的房屋拆遷,是屬於婚前個人的財產,補償款雖然是在婚後才拿到的,但是這個收入並不是在婚姻期間內一方的工作收入,就不能當成共同財產。這筆錢只是屬於在婚前個人財產拆遷,在婚姻期間內才補償的錢,它的歸屬性質就不變,依然屬於婚前的個人財產。
婚前補償款數額及補償方案即已確定,婚後取得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做好個人財產的隔離與保護,否則有可能轉變成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