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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浪哥就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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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執中bj1
街道、社群只能在小區無業委會時臨時代行業委會的基礎職責。但小區重大事項仍然要按照"雙過半"、"雙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公投結果才能決定。否則,就是侵犯業主的共同管理權。
業主有異議者,可以向政府法制辦提出行政複議,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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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cb701023
業主大會是指全體業主,若是業主大會會議做出的決定,符合程式多數人投票決定的事,若有侵害,也是少數業主利益。若是業委會做的決定侵害到大部分業主利益,可以聯名20%以上的業主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推翻業委會的決定。
。全體業主聯名(過半)反對即可推翻業委會的決定!所以業委會的決定無效。
說說咱小區的事兒。
由於小區業委會籌備一年多,非業主原因,至今沒有成立起來。政府退出小區電梯改造補貼政策,今天超過30%的業主代表,參加由房管局、街道和社群組織的小區電梯改造議標會。迅達、三菱、通力三家公司投了標書。(小區06年安裝的電梯是通力電梯)當眾拆標之後,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三菱、迅達在介紹產品和服務時均草草了事,而報價均是第一第二高,且其標書因不符合招標檔案內容規定而被街道代表判定廢標,就剩下通力電梯,介紹最詳細,報價最低,但業主代表意見不統一,質問街道,這種情況,可不可以由業主代表自行決定投票事宜?街道代表則宣佈:因與招標法有關規定不符,本次議標會議無效,需改期另行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