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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曉法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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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公
通俗易懂簡單的回答這個問題,是拿不到經濟補償金的。原因是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到期,企業在不降低原合同待遇,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本人不願續簽,這就是個人原因,企業是不需要付補償金的。只有企業不願續簽才能有補償金。另外要特別提醒你,因個人原因,不能申領失業保險!
通俗易懂簡單的回答這個問題,是拿不到經濟補償金的。原因是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合同到期,企業在不降低原合同待遇,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本人不願續簽,這就是個人原因,企業是不需要付補償金的。只有企業不願續簽才能有補償金。另外要特別提醒你,因個人原因,不能申領失業保險!
作為公職律師,我來答一下。
我的回答:如果單位想續簽,你不想續簽,拿不到經濟補償金。
一、是否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其中第(五)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是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根據以上兩個法條,可以看出,正常情況下,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這種情形下,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單位以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合同,說白了,就是單位想以大於或者等於現有待遇的條件與你續簽合同,你拒絕,那麼,這種情況下,拿不到經濟補償金。
二、如何有補償金合同法第46條規定了七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補償金。比如雙方協商一致,比如用人單位未交社保或者制度違法損害權益的,比如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比如用人單位被吊銷執照,決定解散的。
所以,先跟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最好。如果單位就是想跟你續簽合同,而且待遇還不降低,那麼,就拿不到經濟補償金。
希望以上建議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