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和精神賠償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賠償金=該省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喪葬費=該省在崗職工月工資 X 6;被撫養人生活費=孩子計算到18歲成年、70歲老人計算5年、每年標準為該省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裡生活,如果是農村生活,那就參照農村消費性支出);精神撫慰金=5-8w。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他專案,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索賠。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為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損失和精神賠償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賠償金=該省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喪葬費=該省在崗職工月工資 X 6;被撫養人生活費=孩子計算到18歲成年、70歲老人計算5年、每年標準為該省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裡生活,如果是農村生活,那就參照農村消費性支出);精神撫慰金=5-8w。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他專案,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索賠。
根據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行人主要責任70%,車主次要責任30%。具體責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
(一)全部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2、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3、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