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行政行為種類包括: 1.行政許可:指行政機關根據相對人的申請,透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依法賦予相對人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者實施某種行為的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 非行政許可比照列入。具體許可、非許可專案以《行政許可法》實施後的清理、認定結果為準。 2.行政處罰:是指具有法定管轄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欄專案要以每個單行法規規定的具體違法行為為標準,每個具體違法行為填報一條“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包括: (1)警告(包括通報批評、責令檢討、責令悔過等)。警告屬於申誠罰,是一種影響相對方聲譽、給相對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壓力的處罰。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所謂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將相對人透過違法行為獲取的財產收歸國有的處罰形式;沒收非法財物,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將違禁物品或者用以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收歸國有的處罰形式。如淫穢錄影帶、非法出版物等。 (4)暫扣、吊銷許可證或執照。 (5)責令停產停業。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3.行政強制:行政強制包括兩種,一是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為了預防或制止正在發展或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為、危險狀態以及不利後果,或者為了保全證據、確保案件查處工作的順利進行而對相對人的人身自由、財產予以強行限制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它也叫“即時強制”。二是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義務時,行政機關依法採取必要的強制性手段,迫使其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具體行政行為。
具體行政行為種類包括: 1.行政許可:指行政機關根據相對人的申請,透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依法賦予相對人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者實施某種行為的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 非行政許可比照列入。具體許可、非許可專案以《行政許可法》實施後的清理、認定結果為準。 2.行政處罰:是指具有法定管轄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欄專案要以每個單行法規規定的具體違法行為為標準,每個具體違法行為填報一條“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包括: (1)警告(包括通報批評、責令檢討、責令悔過等)。警告屬於申誠罰,是一種影響相對方聲譽、給相對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壓力的處罰。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所謂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將相對人透過違法行為獲取的財產收歸國有的處罰形式;沒收非法財物,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將違禁物品或者用以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收歸國有的處罰形式。如淫穢錄影帶、非法出版物等。 (4)暫扣、吊銷許可證或執照。 (5)責令停產停業。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3.行政強制:行政強制包括兩種,一是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為了預防或制止正在發展或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為、危險狀態以及不利後果,或者為了保全證據、確保案件查處工作的順利進行而對相對人的人身自由、財產予以強行限制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它也叫“即時強制”。二是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義務時,行政機關依法採取必要的強制性手段,迫使其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具體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