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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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錯不在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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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間那些事兒
1、如果用人單位以單位經營客觀變化,要求調整崗位,不服從被裁員,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與孕期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被未同意調崗,被裁員期間屬於孕期,故可以要求恢復laoong
2、如果自願離職,離職後發現已懷孕,無法恢復與公司恢復勞動關係。理由:當事人一般會主張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時並不知曉自己已經懷孕,若其知曉自己懷孕則不會簽訂申請離職,此種情形屬於重大誤解,應予以撤銷。但法院一般情況下認為,自願簽訂,協議內容也並無顯示公平的情形,不屬於重大誤解。
3、如果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拿了補償,無法恢復與公司勞動關係。理由同上。
4、如果孕婦違法勞動合同,被公司開除,後發現懷孕,無法向公司申請恢復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與孕期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但並非任何情形下,用人單位都無權與孕期女職工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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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豔成都律師
法律規定的是公司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但沒有禁止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既然你已經同意,自然就不能反悔。再說,協議解除之時,雙方都不知道懷孕這一事情,所以個人認為員工不存在不妥之處,你也不能反悔。(成都勞動爭議工傷律師網:劉豔律師,從業十多年,經辦案件上百起,編寫中小學法制教育類圖書《法制與禁毒》《禁毒教育讀本》等三十餘本)
很明確的,如果離職流程已全部走完並雙方均已簽字確認,你懷的是三胞胎也不能反悔,如果流程未全部走完,有機會取消離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