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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晚11時左右,徐崢與某工作室女記者發生肢體衝突。28日晚23時20分左右,據風行工作室的司機介紹,當時他與一個女攝影師在大街上溜達,看到徐崢的車就跟了上去。當時徐崢剛和演員趙英俊剛吃完飯,因為喝酒並沒有開車,代駕司機引他們去了一條很黑的衚衕。徐崢本人下車對女攝影師拳打腳踢,導致女攝影師面部流血和腫脹。該司機表示,當時徐崢明顯處於醉酒狀態,直接用腳踹了女攝影師的臉,“大概三腳。”據目擊者描述:徐崢在發生衝突時已經是醉酒狀態,女記者臉部被徐崢腳踢三次造成左眼眶受創出血,視力模糊。後徐崢自行來到北京建國門外派出所報案。凌晨3:30分,女記者被民警送往醫院驗傷,據該女子透露,徐崢在派出所內承認打人事實並向女子道歉。凌晨5時左右,徐崢從派出所離開,只見徐崢坐在警車上沉默不語,表情凝重。據悉,目前這名女記者早上六點多從醫院出來後正在家中休息,女記者介紹,當時在派出所達成的協議是賠償她損壞的眼鏡,不需要徐崢金錢賠償,只是希望他作為打人一方可以陪她去醫院。但是最終徐崢並沒有去,而是找了朋友,朋友又找了其他人帶她去了醫院。受傷女記者表示,“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他”,“現在就是希望徐崢最起碼可以真誠地道個歉,不要像個縮頭烏龜一樣,什麼都讓身邊的人去做。”29日徐崢發文詳述事情經過,表明自己當晚給朋友過完生日去唱歌,事發時並非處在工作時間和場合;路上一直遭到對方車輛窮追不捨對行車安全及車上的人員人身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在清醒與氣憤的狀態下與對方發生了肢體衝突,為自己的莽撞道歉;事發後馬上主動報警,與對方達成了和解,並委託工作人員代自己陪傷者去了醫院,願意賠償全部醫藥費。他表示:“作為公眾人物,不明來由的刻意跟蹤和偷拍讓我心生恐懼。”因為他並不能確認對方的身份到底是否真正的記者,所以他也不知道在後續的事態中對方到底要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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