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仁愛和墨家的兼愛都肯定人與人之間應當相愛,但儒墨兩家學說也有區別.孔子的仁愛是推己及人,由親及疏,由近及遠的有等差的愛.墨子則反對儒家的”愛有差等”說,強調愛無差別等級,主張不分遠近親疏厚薄的平等的愛.而且,我認為,儒家的“仁愛”作為一種社會道德規範是有階級性的,不平等的,墨家的“兼愛”才是真正的平等的愛. “仁愛”是儒家倫理的核心概念,也是當代學者幾乎公認的儒學精華所在.而當仁愛被放到禮綱所處理的兩類關係中時,我們可以看到其不平等性與虛偽性.在“上、下”關係中,從表面上看,禮綱為上下關係所設定的倫理規範都是相對應的,如父“慈”子“孝”、夫“義”婦“聽”、君“恕”臣“忠”等 但實際上,各規範因宗法角色的不同而性質有別:凡下對上的規範,“忠”、“孝”等都被強化,明確歸屬禮法綱紀範疇;凡上對下的規範,“恕”、“慈”等卻都被弱化,缺少硬性的禮綱約束,只能屬仁義道德.這樣,上下層角色真實擁有的權力與責任、義務是完全不對稱的 墨子把與“兼愛”相反的思想行為稱為“別”.他說:“亂何自起,起不相愛”;“別之所生,天下之大害也”.因此,治理天下的正確途徑就是“兼以易別”.墨子堅信,只要普天之下人們都遵循“兼愛”,就必然會害除利興,國泰民安,天下和平,達到樂園一般的完美境界. “兼愛”既有如此崇高的價值, 那麼它的涵義是什麼呢?墨家指出,兼愛是處理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社會、家庭與家庭、國家與國家之間關係的最基本的道德準則,其涵義包括相互聯結的兩個層次,即感情層次和利益層次.感情層次就是要求人們相互地、平等地、普遍地愛.利益層次就是愛時必須給對方以利益,使對方在愛中得到利益,而且利益的性質主要是指物質利益. 墨家的“兼愛”並不是簡單意義上的“愛”,是相對於儒家的“仁”即“別愛”提出的.別愛,也即“仁愛”的落腳點最後還是愛自己.
儒家的仁愛和墨家的兼愛都肯定人與人之間應當相愛,但儒墨兩家學說也有區別.孔子的仁愛是推己及人,由親及疏,由近及遠的有等差的愛.墨子則反對儒家的”愛有差等”說,強調愛無差別等級,主張不分遠近親疏厚薄的平等的愛.而且,我認為,儒家的“仁愛”作為一種社會道德規範是有階級性的,不平等的,墨家的“兼愛”才是真正的平等的愛. “仁愛”是儒家倫理的核心概念,也是當代學者幾乎公認的儒學精華所在.而當仁愛被放到禮綱所處理的兩類關係中時,我們可以看到其不平等性與虛偽性.在“上、下”關係中,從表面上看,禮綱為上下關係所設定的倫理規範都是相對應的,如父“慈”子“孝”、夫“義”婦“聽”、君“恕”臣“忠”等 但實際上,各規範因宗法角色的不同而性質有別:凡下對上的規範,“忠”、“孝”等都被強化,明確歸屬禮法綱紀範疇;凡上對下的規範,“恕”、“慈”等卻都被弱化,缺少硬性的禮綱約束,只能屬仁義道德.這樣,上下層角色真實擁有的權力與責任、義務是完全不對稱的 墨子把與“兼愛”相反的思想行為稱為“別”.他說:“亂何自起,起不相愛”;“別之所生,天下之大害也”.因此,治理天下的正確途徑就是“兼以易別”.墨子堅信,只要普天之下人們都遵循“兼愛”,就必然會害除利興,國泰民安,天下和平,達到樂園一般的完美境界. “兼愛”既有如此崇高的價值, 那麼它的涵義是什麼呢?墨家指出,兼愛是處理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社會、家庭與家庭、國家與國家之間關係的最基本的道德準則,其涵義包括相互聯結的兩個層次,即感情層次和利益層次.感情層次就是要求人們相互地、平等地、普遍地愛.利益層次就是愛時必須給對方以利益,使對方在愛中得到利益,而且利益的性質主要是指物質利益. 墨家的“兼愛”並不是簡單意義上的“愛”,是相對於儒家的“仁”即“別愛”提出的.別愛,也即“仁愛”的落腳點最後還是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