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流程
1、出差人員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直屬上級審查分管副院長核准財務人員稽核--出納結算付款。各分管領導應對差旅費報銷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全面責任。
2、財務人員、稽核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按規定對報銷手續、預算額度、票據合法性、真實性、出差標準進行稽核並對此負責。 差旅費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釦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須按財務規定取得並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專案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塗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作出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明細專案、金額,經直屬上級與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籤批後,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籤批報銷。
6、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費的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 借支規定 1、差旅費借款採取"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 差旅費報銷填報單則,由各主管會計根據員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請進行稽核; 2、借支額度按個人借支額批准出差時間×住宿限額生活補助標準×50%+交通工具費用核定,並結合出差實際情況國內長途出差最高不超過4000元/人次,短途短期不借支差旅費; 3、差旅費借款須在出差返回後5個工作日內報銷衝賬,在5個工作日內未歸還的,由各單位財務負責人通知薪資管理部從其當月薪資中扣還。
審批流程
1、出差人員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直屬上級審查分管副院長核准財務人員稽核--出納結算付款。各分管領導應對差旅費報銷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全面責任。
2、財務人員、稽核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按規定對報銷手續、預算額度、票據合法性、真實性、出差標準進行稽核並對此負責。 差旅費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釦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須按財務規定取得並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專案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塗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作出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明細專案、金額,經直屬上級與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籤批後,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籤批報銷。
6、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費的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 借支規定 1、差旅費借款採取"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 差旅費報銷填報單則,由各主管會計根據員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請進行稽核; 2、借支額度按個人借支額批准出差時間×住宿限額生活補助標準×50%+交通工具費用核定,並結合出差實際情況國內長途出差最高不超過4000元/人次,短途短期不借支差旅費; 3、差旅費借款須在出差返回後5個工作日內報銷衝賬,在5個工作日內未歸還的,由各單位財務負責人通知薪資管理部從其當月薪資中扣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