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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方紅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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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郭廣吉律師
拋開正當防衛的其他方面 ,僅就事實上判斷唐雪行為正當性的節點,本人認為在於李某湘行兇行為的持續過程。
李某湘吃菜刀砍唐雪家家門,唐雪出門後,李某湘腳踢唐雪,在有人拉拽的情況下,李某湘所持菜刀掉地。後李某湘胸部中刀,並因此刀傷死亡。
這個事件中,一直有人在拉拽李某湘,卻未能阻止住李某湘的行為。
也就是說,李某湘的傷害行為是持續著的。
李某湘的傷害行為到底持續到了何時?這個持續的時間是否包含了唐雪傷害他時的時間在內,這就是本案關鍵的所在。
如果是李某湘受傷後喪失了打擊能力才跑向回家的巷子,那麼唐雪的防衛行為正當其時,因為正是唐雪的行為制止了李某湘的持續行兇的行為;如果李某湘菜刀掉地逃跑,這是唐雪再去傷害他,就涉嫌了故意傷害罪。
可看當時的情況,李某湘倒地時還大喊“拿刀來,我要殺死她全家”,可見其倒地時,其主觀上仍舊處在要傷害唐雪家人的狀態中。
有人說,唐雪應該預見到她從衣袋裡掏出尖刀,即使亂舞也可能造成對方受傷,可她仍放任這種行為發生。
這並沒有問題:1、唐雪掏出的不是尖刀,是水果刀;2、對方沒有受到傷害,其行兇行為就不會停止,那這種情況下,要不要傷害他?
要!因為這才是法律規定正當防衛行為的意義所在。
這件案件的關節點應該是在受到傷害的唐雪及家人,在李某湘執刀行兇未果時。唐雪為了保護家人與自己的人身安全,在反抗時李某湘時,行兇人李某湘的菜刀掉了。但是唐雪的正當防衛顯然過了,因唐雪也順手執刀把手裡沒有兇器的李某湘刺傷了。防衛過當!
如果行兇之人李某湘的兇器沒掉地上,唐雪是反制兇手奪刀致傷李某湘。屬於真正的防衛,並且 不負法律責任。在自己家有權自衛反擊,屬於正當防衛行為,不存存在防衛過當之說。這就是事情發生的關節點,影響唐雪防衛過當之實,受到法律的責任承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