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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笑天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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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杜坤維
不可以的,股本擴張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利用公積金轉增股本,一種是利用未分配利潤送紅股。財務處理是不一樣的,
不管哪種方式都不影響股票投資價值,股票價值是一樣的,只不過是一種股本擴張,國外或者香港叫股份拆分。這個更為形象,把一股拆分成幾股,價值還是那麼多、拆分不會憑空增加價值。
像股本轉增,就是不同的財務內部處理,比如十轉增十,就是把一股變成兩股,比如原來股價是20元,也就是一股20元,現在變成10元兩股。總價值還是20元。
送紅股也是差不多、比如十送十股、也就是把二十元一股變成兩股十元,總價值還是二十元,但是有一個紅利稅存在,需要繳納20%紅利稅,也就是需要繳納0.2元紅利稅,除權以後總股價是9.9元,總市值是19.8元,如果公司股價不填權,投資者是虧錢的,但如果填權,就是賺錢的。
但是我們投資者就是喜歡炒作高送轉沒有任何理由,但背後其實是一種數字遊戲。
未分配利潤可以直接轉增股本,前提是股東會確實不要求分配,否則應當將未分配利潤先行分配給股東,自然人股東在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後,再按照有關規定以貨幣資金投資企業。
而且只要出具董事會決議,可直接至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變更手續,無須透過驗資程式。相對於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於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受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制少。
為了延緩在利潤分配環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很多公司是先把未分配想辦法轉入資本公積,再轉股本,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