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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默克悠然

    親身經歷

    就目前而言,我們小區新建大概6年左右!現在入住率還達不到一半,物業在3年前通知說,所有業主進門都得登記,根本沒人搭理,後來物業就開始換了法子,直接裝上了門禁!讓所有業主都去辦門禁卡,一年1800,送個車位,要不然不讓進!好多次小區門口發生過業主和物業僵持的情況,為次還鬧到了政府,政府有關部門倒是挺辦事,直接通知開發商,更換了物業公司,原本大家想的事情終於解決了,誰成想,新來這個物業更是過份,通知業主辦門禁卡,家家門上貼通知,一遍一遍的貼,啥時候辦了,啥時候完事,價錢倒是便宜了,5000塊錢3年,免一年物業費!最後小區自主成立了委員會,說要和物業分庭抗力,但是始終是沒有成功!久而久之,人們也就都開始陸陸續續的交了費!其實咱也說不好,這種做法到底是對還是錯!

  • 2 # 蘇州房產資訊資訊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小區道路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共同共有。物業對小區僅有管理權,如小區有空地可以停車而不讓小區業主進場,則不合法。相反如果小區無空地停車,則物業有權將業主的車輛暫時拒絕在門外。 、關於車位、車庫的法律定性。 1、(概念區別)車位是指住宅小區內設定在地上或地下的以停放車輛為目的的屬於開放式空間的場所。車庫,是指住宅小區內設定的以存放車輛為目的具有封閉的空間的場所。 2、從物權法的規定來看,判別車位、車庫權... 如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請採納!

  • 3 # LUZHOU0830

    業主進出小區應該先登記,業主選擇物業管理(物業管理的作用:主要職責是透過對物業的管理和提供的多種服務,為業主和租戶創造一個舒適、方便、安全、幽雅的工作和居住環境。)物業選擇業主,這是相互的。

    1.首先說一下已購車位業主需即時報備進出的車輛登記,現在都設有電子門崗系統,完善登記後便於進出。

    2.外來車輛管理,車輛出入小區應服從安保人員的指揮、管理、疏導、檢查、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3.有效登記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小區管理和公共交通秩序,使小區車輛有序出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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