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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陳勝吳廣下雨遲到,按秦法要被處死,怎麼都是死,於是反了它。 請問,假如遲到不造反往前趕,到了地方真會處死嗎?表示很懷疑。1,天氣原因,下雨道路泥濘。2,有衛兵押運,就算處死,也應該處死衛兵,理由押運不力,怎麼會處死被押運的人?請歷史大咖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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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孤鷹之戀

    華人對歷史的研究傳統上受《史記》的影響很大,對陳勝吳廣起義原因的分析也多是來自於太史公的記載。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

    這段《史記》的描述此前多被認為是陳勝吳廣起義的直接原因,也是證明秦朝暴政的鐵證。

    然而1975年在湖北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給所有人狠狠扇了一巴掌。

    《睡虎地秦墓竹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雲夢秦簡。裡面有對秦律較為完整的記載。

    “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

    意思就是,每一次的徭役徵發,如果故意拖延,主要負責人罰兩套盔甲,如果超過期限3到5天,要受到斥責,如果超期6天到15天,就要罰一個盾牌,失期超過半個月,罰一套盔甲。

    很顯然,秦律對徭役的規定並沒有通常所認為的那麼沉重,陳勝吳廣就算遇雨失期,但如果能趕到目的地,按照秦律應該也最多不過是兩套盔甲的處罰,至少不至於有性命之憂。

    後人通常所認為的嚴酷的秦律,其實是到秦二世後期才有的,相對於之後歷代王朝名目繁多的徭役,始皇帝時期的秦律規定是較為嚴謹和合理的。因此這個鍋秦始皇背的還是有點冤。

    秦律中並沒有提到押送衛兵該負什麼責任的規定,按照記載,陳勝是以屯長的身份帶隊去服役的,屯長也就是戍邊軍的領隊,且史記中陳勝是在殺了押送的衛兵後才提的造反,因此可以推測屯長身份的陳勝應當就是本次徵發的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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