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畢業回國帶一部車回國的方法如下:
1、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註冊學習畢(結)業、進修、包括出國進修、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經海關批准,均可用現匯買供個人自用免稅中國產小汽車(包括小型轎車、旅行車、吉普車)一輛。
2、辦理購買中國產汽車免稅手續,須由本人事先確認需購的汽車的牌名型號,再到所在地(回國後長期居留或工作地,下稱備案地)海關提出申請,填寫《自用物品申請表》(下稱《申請表》),一式四份,並由本人簽字後,交海關注冊備案,經海關核准,簽發《回華人員,購買中國產車準購證單》,即可購買免稅中國產汽車。申請人在填寫《自用物品申請表》時,應向海關交驗下列證實檔案(正本):(1)本人有效護照(2)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人員證實》(3)公安部門出具的境內居留證實(4)聘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實(5)進境時經海關簽署的有效申報單證(6)備案地海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實檔案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身份憑證《留學人員證實》應在入境前由我駐外使(領)館辦理;“境內居留證實”指本人在境內的戶口或省級公安部門出具的長期居留證件;“聘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經海關簽署章的進境申報單證應具有相應的免稅限量和本人從境外帶進的外匯(含現金的支票)額度,其有效期限為6個月。
3、准予購車的留學人員應由本人持海關核發的《回華人員購買汽車準購單》直接到指定的汽車生產廠家(或到生產廠家設在備案海關所在地的銷售部門)辦理購車手續。假如汽車生廠家在外地,購車人應持有海關簽發的《準購單》第三、四聯和《申請表》第四聯的關封。並主動將海關關封交付生產廠家銷售部門報當地海關拆驗,並在辦理購買手續之後,索回海關簽發《準購單》並《申請表》第四聯妥善收存。如生產廠家與備案海關同處一地,可在備案時一併辦理有關手續。
留學生畢業回國帶一部車回國的方法如下:
1、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註冊學習畢(結)業、進修、包括出國進修、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經海關批准,均可用現匯買供個人自用免稅中國產小汽車(包括小型轎車、旅行車、吉普車)一輛。
2、辦理購買中國產汽車免稅手續,須由本人事先確認需購的汽車的牌名型號,再到所在地(回國後長期居留或工作地,下稱備案地)海關提出申請,填寫《自用物品申請表》(下稱《申請表》),一式四份,並由本人簽字後,交海關注冊備案,經海關核准,簽發《回華人員,購買中國產車準購證單》,即可購買免稅中國產汽車。申請人在填寫《自用物品申請表》時,應向海關交驗下列證實檔案(正本):(1)本人有效護照(2)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人員證實》(3)公安部門出具的境內居留證實(4)聘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實(5)進境時經海關簽署的有效申報單證(6)備案地海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實檔案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身份憑證《留學人員證實》應在入境前由我駐外使(領)館辦理;“境內居留證實”指本人在境內的戶口或省級公安部門出具的長期居留證件;“聘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經海關簽署章的進境申報單證應具有相應的免稅限量和本人從境外帶進的外匯(含現金的支票)額度,其有效期限為6個月。
3、准予購車的留學人員應由本人持海關核發的《回華人員購買汽車準購單》直接到指定的汽車生產廠家(或到生產廠家設在備案海關所在地的銷售部門)辦理購車手續。假如汽車生廠家在外地,購車人應持有海關簽發的《準購單》第三、四聯和《申請表》第四聯的關封。並主動將海關關封交付生產廠家銷售部門報當地海關拆驗,並在辦理購買手續之後,索回海關簽發《準購單》並《申請表》第四聯妥善收存。如生產廠家與備案海關同處一地,可在備案時一併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