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1129984688399

    從我的角度來說,確切的說,這種方式靠譜!16年的元旦,我被人碰瓷了,當時燈光不好,我在高架入口,被一個突然闖出來的電動車給撞上了(當時車速20左右,我剎停,她撞上我了)。第一天我抱著和解的態度,去醫院噓寒問暖,準備拿點錢解決這個事,但是-----請注意這個轉折,但是,她家人獅子大張口,讓我出1萬解決。

    我差點爆了粗口,就青了兩塊,讓我出一萬!家人有律師(正巧專門處理這種爛事的),直接說了,你不用管,你買了商業險,讓她告你去吧!

    分割線,我還真就不管了,期間打電話一概不接,交警調節兩次,直接不接受,讓他告我。

    在發現敲詐無門之後,對方開始耍賴,各種無賴招數輪番上陣(譬如說好話,放狠話等等,不枚勝舉),在到了扣車時間之後,直接去交警隊提車,對方找了幾個小流氓準備鬧事。我直接報警,警察也是活活稀泥,然後我去提車(期間也找了兩個麵包車的兄弟護航-----關鍵時刻,還是朋友好使)。後來內心實在是於心不忍(把她超出醫保範圍的藥錢給出了),最後去保險公司籤和解協議的時候,對方又重複勒索,撂狠話,然後找幾個小流氓嚇唬人的招數來了(再次報警,警察把我們護送打車走了),爾後此事解決。

    總結:經過此事之後,頓悟,交通事故後,三不一沒有從人道主義來說,不是很合適,但從法律角度講,沒什麼不合適(買商業險就是為了應對這個),所以,此方法(靠譜)!

    反思:什麼處理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性和人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沒有那麼一瞬間讓你彷彿回到了小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