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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戀戀有情

    男女朋友在一起理由很簡單,一開始是出於好感,再是喜歡,繼而是愛......所以我覺得愛不需要理由,跟著自己的感覺走就行。倒是分手,我覺應該仔細、慎重的給個原因。

    分手原因

    說說我以前和物件分手的原因吧。

    一、家長反對。

    本來在戀愛的時候,就因為雙方的家庭背景懸殊比較大,備受阻力。但是因為確實處於熱戀期,感情難解難分,所以一直和家裡對抗沒有分開。但是這種事情如果你解決不好,最後必然是以分手而告終。

    二、對方看不到未來,主動放棄。

    兩個人分手必然有其中一個主動,一個被動。很難有兩個人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商量著怎麼分手。所以當對方已經厭倦了,主動提出分手也好。如果乙方分手意願很堅決,理由充分,就沒有必要挽回了,即使勉強在一起,彼此也都不快樂。

    三、不適應當地的生活。

    如果兩個人是異地戀,而且兩地距離比較遠,生活習慣可能差別非常大。如果其中一方經過努力也不能夠適應,那麼分手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這三點分手的理由其實很具有代表性,大家以為呢!

  • 2 # 昭烈名臣

    所謂的不需要理由只是跟著感覺走而已,分手也好,在一起也好,跟著感覺走肯定是沒有太大的問題,人是感性動物,很多事連自己也說不出原因,或許這就是愛情的力量,沒有緣由就是這麼直來直往,愛情來了誰也擋不住。

  • 3 # 抹茶小先生

    你好,這個問題的答案概括一下就是以下等式:

    理由=原因=需求

    沒錯,若你沒有所需所求的東西,就不會和那個人在一起。反之,在TA身上有你不需要的東西是,便是分手的理由

  • 4 # 月視界

    先說“在一起”這個問題,一般在一起是因為愛情,這裡將問題歸在 [愛情需要理由嗎?]

    “愛一個人當然不需要理由,不愛一個人才需要理由。”

    愛上你,並不是你長得好不好看的原因,而是你在特殊的時間裡給了我別人給不了的感覺。

    有原因,但未必有“理由”。有些原因即便被認識到了,也不是“理由”。

    所以 “愛一個人當然不需要理由,不愛一個人才需要理由。”

    然後分手需要理由嗎?當然有理由了,但不一定要說出來。

    也許在一起久了,習慣什麼的都不適合,慢慢產生隔閡,難免會達到分手的地步。

    如果你是一個不負責的人,你可以掉頭就走,不需要給對方任何理由,只因為你已不愛,可不愛本身就是分手的理由,我們又怎麼能說和愛情告別不需要任何理由呢?或者是因為厭倦吧,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久了,好像彼此都很瞭解,再也沒有什麼神秘的東西是需要去探索的,所以心思慢慢就沒有放在對方身上了,漸漸地離得越來越遠,突然某一刻發現感情變淡了,甚至是沒有感情了,心裡就會有個聲音小聲地告訴自己該放棄了,一天天的,這個聲音越來越大,分手那天,幾乎是吼出來的。

    即使是沒有刻意地去尋找一個分手理由,可實際上這個感情慢慢變淡消失的過程就是理由產生的過程。哪怕是你一句話也沒說地就拉黑了對方所有能夠聯絡你的方式,對方也還是會自己找到分手的理由,原來這段愛情是你先不愛了。

    但是有擔當的人都不會選擇狼狽而逃,更不會一聲不吭,他會好好地思考,來找一個理由說分手,一是出於對愛情的尊重,二是出於對分手物件的一種保護,更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好的分手方式是和平分手,經過一個溝通交流的方式來商量這段愛情的結局,尊重彼此的決定就是尊重愛情的體現。而在你說出你的分手理由時,對方起碼知道了為什麼愛情會無疾而終,有的人弄不清為什麼會分手,於是便認定自己被拋棄了,隨之心理扭曲而做出一些不正確的事情,但如果你能給他一個理由,他接受了也就不會發生這樣造成傷害的事情。

    或許分手真的是不需要理由的,因為不愛了就可以離開,可是不愛了本身就是理由,所以說不需要理由只是相對於分手物件來說的。嚴格上來講,出於對愛情的尊重,我們都是會給愛情一個分手理由的,而被分手的那個人也希望有一個分手理由,所以分手理由確實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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