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檢視1、假想用剖切面剖開物體,將處在觀察者和剖切面之間的部分移去,而將其餘部分向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圖形,稱為剖檢視。
2、剖切線 指示剖切面位置的線(細點畫線)
剖切符號 指示剖切面起迄和轉折位置(粗短畫線)及投射方向(箭頭或粗短畫)的符號。
3、剖檢視中,不需在剖面區域中表示材料類別時,可採用通用剖面線表示,即畫成互相平行的細實線。通用剖面線應以適當角度的細實線繪製,最好與主要輪廓線或剖面區域的對稱線成45°。同一物體的各個剖面區域,其剖面線畫法應一致。相鄰物體的剖面線必須以不同斜向或不同間隔畫出。
4、剖切面種類:單一剖切面、幾個平行的剖切平面、幾個相交的剖切面。
5、剖檢視種類:全剖檢視、半剖檢視、區域性剖檢視。
6、半剖檢視可以對稱中心線為界,分界線不應畫成粗實線也不應與輪廓線重合。
7、區域性剖檢視用波浪線分界,波浪線不應和圖樣上其他圖線重合。當被剖結構為迴轉體時,允許將中心線作區域性剖視與檢視的分界線。如有需要允許在剖檢視的剖面中再作一次區域性剖切,兩剖面的剖面線應同方向、同間隔,但要相互錯開,並用引出線標註名稱。
8、當物體一個檢視畫成剖檢視後,其他檢視的完整性應不受影響。
9、已表達清楚的結構虛線可以省略不畫,未表達清楚的部位不能省略。
10、剖檢視、斷面圖標註的要素:剖切符號、剖切線、字母。
剖檢視1、假想用剖切面剖開物體,將處在觀察者和剖切面之間的部分移去,而將其餘部分向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圖形,稱為剖檢視。
2、剖切線 指示剖切面位置的線(細點畫線)
剖切符號 指示剖切面起迄和轉折位置(粗短畫線)及投射方向(箭頭或粗短畫)的符號。
3、剖檢視中,不需在剖面區域中表示材料類別時,可採用通用剖面線表示,即畫成互相平行的細實線。通用剖面線應以適當角度的細實線繪製,最好與主要輪廓線或剖面區域的對稱線成45°。同一物體的各個剖面區域,其剖面線畫法應一致。相鄰物體的剖面線必須以不同斜向或不同間隔畫出。
4、剖切面種類:單一剖切面、幾個平行的剖切平面、幾個相交的剖切面。
5、剖檢視種類:全剖檢視、半剖檢視、區域性剖檢視。
6、半剖檢視可以對稱中心線為界,分界線不應畫成粗實線也不應與輪廓線重合。
7、區域性剖檢視用波浪線分界,波浪線不應和圖樣上其他圖線重合。當被剖結構為迴轉體時,允許將中心線作區域性剖視與檢視的分界線。如有需要允許在剖檢視的剖面中再作一次區域性剖切,兩剖面的剖面線應同方向、同間隔,但要相互錯開,並用引出線標註名稱。
8、當物體一個檢視畫成剖檢視後,其他檢視的完整性應不受影響。
9、已表達清楚的結構虛線可以省略不畫,未表達清楚的部位不能省略。
10、剖檢視、斷面圖標註的要素:剖切符號、剖切線、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