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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忠誠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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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pcpc677
如果你們是做電銷的那也還好說,畢竟還有小話統電銷系統能解決客戶關係管理方面的問題,還有客保機制防止撞單,如果沒有使用的話,撞單確實很難解決,只能說是要麼提供證據,比如通話錄音,誰先談到有意向的,將錄音發給主管,讓主管去判斷,同事之間的話只要不是惡意搶單那就都是無心之過,規範自己的工作方式,才能讓這種情況儘可能的少發生。
“撞單”——當第一人聯絡了客戶後沒有很好的跟進客戶或對服務上的欠缺,造成此客戶又和其他銷售人員諮詢併成交,這時二人同時爭相服務一個客戶,就叫“撞單”。
一位朋友的孩子在網店銷售公司工作,每天電話、簡訊接待客戶與洽談業務,“撞單”時有發生,大家之間都不過分糾結、也不爭執,努力簽約完成訂單,目的相同是為了提升公司總體銷售業績,所以大家之間都相安無事,因為大家在公司對“撞單”,都早已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他舉了一個例項:
現在的客戶越來越精明瞭,在X裡店鋪看完又去我們的X寶店鋪看,公司一共有八個銷售員,二個X裡,6個X寶。這個客戶問了我們公司三個銷售員的價格,因為是機械行業,沒有特定的價格,都是非標定做,每個人核算出來的價格多少都有誤差。
最後我跟客戶說:您諮詢的都是我們公司的銷售,跟誰籤都一樣,因為都是我們公司的人,貨都是一樣的,結果客戶非要以最低價格跟我籤,說覺得我說的靠譜,10個工作日交貨,他接受。還說知道我們不掙錢,以後一定會長期合作的。最後經過經理的同意,我跟客戶簽訂了合同。但是心裡卻是不痛快的,我在想既然他這麼缺這個單子,就把這個單子讓給他,但是經理不同意。
如果起初都能坦誠相見,我們怎麼會因為一個單子而心裡不愉快,我們的任務都已經完成,怎麼會跟他去爭這一個客戶;所以,最後我還是跟經理申請一下這個事情:把這個業績分成給他了,所謂見者有份;因為,我很清楚:在公司以後“撞單”的機會還會發生,甚至更多。——我們在公司內部就是這樣圓滿的解決了“撞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