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在外地,孕八月加趕上過年這時間就提前請產假回家了。產假完後孩子可能才2.3個月,不可能帶去上班,生育險公司是要求把資料交人資再報銷的。就算中途專程去交給公司人資了,繼續在家休假可以拿到生育津貼嗎?謝謝解惑。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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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Y素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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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花小娛
對於這個問題,我只想強調以下兩點:
1.公司不能辭職一個處在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職員!
2. 產假休完不去上班生育保險可以報。
我們先了解一下"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和條件"!
生完小孩辦理出院手續後,將生育保險需要的相關資料向單位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向社保局進行申報,通常需要三個月左右才能辦理下來。
生育保險的報銷條件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併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是指職工分娩前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年以上的。
如果滿足以上兩個條件,你就能拿到社保津貼等報銷!但是如果暫時不去上班,可能會影響到你以後在公司的上升機會,畢竟沒有一家公司會包容缺少選擇性的員工,企業只會考慮自身的利益!
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是不能開除員工的!但是你一直不上班對公司的影響也不好!如果你想生完孩子就不上班!那麼兩種方法!
第一種,死皮賴臉!即使你只是在生完孩子後沒事就請假!他們也沒辦開除你!不過因為你提前休產假!所導致在你真實的生完寶寶!於產假相差一段時間!生育險規定!報銷生育險需要在妊娠後連續繳納12個月!所以你可能會連續不上!而且在你產假的幾個月裡保險應該是個人承擔的!
第二種就是在沒生產前和老闆商量好!由他替你代繳!不過這種的花錢!你就的承擔公司和個人承擔的全部費用!看城市生活水平!大約是1000左右!這個方法需要和老闆談好!不過有些上市公司是不願意這樣處理得因為在稅務方面是有一些風險的!
上面的方法還是的你自己選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