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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熊成說

    還真有這種事情發生,不過不是孕婦坐塌了凳子,而是54歲的肝病患者,在燻蒸治療時,所坐的木凳子突然斷裂,導致患者突然猛的載倒在地上,搶救無效,死亡。

    醫院方面也願意承擔責任,這還是2014年的事,當時醫院協調願意出9萬塊錢,但是家屬沒有同意。

    現在醫院的凳子都換成了機場座椅,一個是美觀,另外一個也結實耐用。

    所以這種新聞也極少聽到,而且醫院應該對一些醫療器械設施等等進行定期的維護,不僅僅是醫院,任何公共場所都是這樣子,不然造成人員傷亡就不美了!

  • 2 # 老方同志

    沒有具體描述,事實上這樣的事情是很難發生的。

    如果真的如題目所說出了意外,個人認為是應該賠償的,非喜勿噴。理由如下:

    一、法理上,醫院應該盡椅子安全的“注意義務”

    醫院是特殊的場所,尤其是婦產科接待的是身體不便的特殊人群,一般都會注意每個安全細節。醫院也應當盡安全的“注意義務”,這是基本常識,否則自然應該賠償。

    二、進醫院人群仍然屬於消費者

    醫院雖然是事業單位,但是中國尚未實行全民免費醫療。雖然有醫保,但是患者有時還要支付部分或全部費用。

    消費者住賓館衛生間滑導致旅客摔傷、酒店停車場車輛被盜……都得賠償,這已經有無數判例。

    三、醫院不應當盡全部賠償責任

    相反,孕婦因為身體的特殊性,也應該盡“注意義務”,對自己的吃、穿、住、行處處得小心。否則,出了意外,自己也要承擔責任。

    醫患雙方責任的劃分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椅子有明顯損壞,而且醫院已經在椅子上有明顯“告示”,孕婦得多擔責;相反,醫院則多擔責。

    值得一提的是,真發生意外,孕婦損害程度的鑑定可能會困難一些,所以孕婦還得多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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