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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驊駿張老師

    男子的腦袋被地鐵門夾了,他起訴到法院,索賠1.5萬元

    不久前的一天,北京一名男子因為有事,他急急忙忙去乘地鐵。可是緊趕慢趕趕到自己需要乘坐的8號線時,地鐵卻不等他,男子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腦袋扎進去了,可遮蔽門仍然是我關我的,男子的頭就被門夾了一下。

    男子頭部也沒有多大的傷,但畢竟腦袋被門夾了,於是他將地鐵公司告到法院,請求地鐵公司賠償醫療費1.5萬餘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1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子在站臺遮蔽門已開始關閉時仍上車,而同一時間,其他乘客是往後退等候。

    地鐵遮蔽門上方的指示燈正常,遮蔽門上亦張貼了相關安全提示標識。

    男子雖然表示未聽到蜂鳴聲,但並不是車輛本身無蜂鳴聲。男子也無證據證明地鐵未盡合理範圍、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義務,相反男子自身未盡到應有的謹慎注意義務。

    法院駁回該男子的全部訴訟請求。

    這個男子心裡有點不平衡,他表示要繼續上訴。同時他對別人說,原先想著起訴到法院,法院多少會讓地鐵公司賠點錢,就算我沒起到注意的義務,地鐵公司也應該起到人道主義賠償的義務,人道主義賠錢在以前是慣例啊。

    男子說的是過去的邏輯,如今世道確實變了,如果他還停留在過去,那腦袋真的是被門夾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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