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和黨員領導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監督檢查。
2. 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3.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宣傳、教育工作。
4. 執行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5.協助紀委領導抓好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兼職紀檢委員開展工作。
6.加強對企業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專案安排、大額資金使用,以及工程專案、大宗物資採購招投標的廉政監督工作。
7.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改善企業管理、提高企業管理效能。
8.接待和受理群眾對黨員領導人員、黨委、黨總支、黨支部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來信來訪,辦理信訪登記、催辦,對重要信訪及時報請領導閱批。負責信訪舉報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9.查處企業領導人員、黨員違紀違法案件。
10.負責接收、傳達上級指示;起草、稽核、印發、報送紀檢有關檔案、計劃、總結、決定、決議、工作報告、規章制度、資訊和其他上報下發的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紀檢監察業務報表的統計、上報。
11.負責紀檢的文書、印章管理、使用和檔案、資料的收發、登記、傳閱、催辦、清退、保管和歸檔工作。
12.負責紀檢的決議、決定實施情況並進行督促檢查;瞭解集團所屬部門、控股公司紀檢監察工作動態,收報編髮紀檢監察資訊等。
13.負責紀檢監察有關會議的準備工作、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和對議定事項的催辦落實以及管理等內部日常事務工作。
14.負責紀檢監察有關書報雜誌、宣傳資料等的徵訂、分發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級黨委、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黨委、黨總支、黨支部和黨員領導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監督檢查。
2. 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3.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宣傳、教育工作。
4. 執行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5.協助紀委領導抓好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兼職紀檢委員開展工作。
6.加強對企業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專案安排、大額資金使用,以及工程專案、大宗物資採購招投標的廉政監督工作。
7.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改善企業管理、提高企業管理效能。
8.接待和受理群眾對黨員領導人員、黨委、黨總支、黨支部違反黨紀、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來信來訪,辦理信訪登記、催辦,對重要信訪及時報請領導閱批。負責信訪舉報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9.查處企業領導人員、黨員違紀違法案件。
10.負責接收、傳達上級指示;起草、稽核、印發、報送紀檢有關檔案、計劃、總結、決定、決議、工作報告、規章制度、資訊和其他上報下發的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紀檢監察業務報表的統計、上報。
11.負責紀檢的文書、印章管理、使用和檔案、資料的收發、登記、傳閱、催辦、清退、保管和歸檔工作。
12.負責紀檢的決議、決定實施情況並進行督促檢查;瞭解集團所屬部門、控股公司紀檢監察工作動態,收報編髮紀檢監察資訊等。
13.負責紀檢監察有關會議的準備工作、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和對議定事項的催辦落實以及管理等內部日常事務工作。
14.負責紀檢監察有關書報雜誌、宣傳資料等的徵訂、分發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級黨委、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