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令:立正要領:兩腳跟靠攏並齊,兩腳尖向外分開約60度;兩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體正直,微向前傾;兩肩要平,稍向後張;兩臂自然下垂,手指併攏自然微屈,拇指尖貼於食指的第二節,中指貼於褲縫;頭要正,頸要直,口要閉,下頜微收,兩眼向前平視。
口令:稍息。要領:左腳順腳尖方向伸出約全腳的三分之二,兩腿自然伸直,上體保持立正姿勢,身體重心大部分落於右腳。攜槍(筒)時,攜帶的方法不變,其餘動作同徒手。稍息過久,可以自行換腳。
口令:向右看齊要領:身體在立正的基礎上,頭向左(右)擺動60度,腳用小碎步前後左右移動至與左(右)者看齊,要求能夠看到隔一個人的腮部,且看不到其後人,不能低頭或仰頭。在聽到停止口令“向前——看”中“向前——”音結束時,腳下小碎步停止(在此之前小遂步不停止,小碎步最好三動一個節奏),站立位置不再變化,聽到“看”口令時,頭回正,成立正姿勢。
口令:齊步——走。要領:左腳向正前方邁出約75釐米,按照先腳跟後腳掌的順序著地,同時身體重心前移,右腳照此法動作;上體正直,微向前傾;手指輕輕握攏,拇指貼於食指第二節;兩臂前後自然擺動,向前擺臂時,肘部彎曲,小臂自然向裡合,手心向內稍向下,拇指根部對正衣釦線,並高於春秋常服最下方衣釦約5釐米(著夏常服、水兵服時,高於內腰帶扣中央約5釐米;著作訓服時,與外腰帶扣中央同高),離身體約30釐米;向後擺臂時,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側距褲縫線約30釐米。行進速度每分鐘116-122步。
口令:立正要領:兩腳跟靠攏並齊,兩腳尖向外分開約60度;兩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體正直,微向前傾;兩肩要平,稍向後張;兩臂自然下垂,手指併攏自然微屈,拇指尖貼於食指的第二節,中指貼於褲縫;頭要正,頸要直,口要閉,下頜微收,兩眼向前平視。
口令:稍息。要領:左腳順腳尖方向伸出約全腳的三分之二,兩腿自然伸直,上體保持立正姿勢,身體重心大部分落於右腳。攜槍(筒)時,攜帶的方法不變,其餘動作同徒手。稍息過久,可以自行換腳。
口令:向右看齊要領:身體在立正的基礎上,頭向左(右)擺動60度,腳用小碎步前後左右移動至與左(右)者看齊,要求能夠看到隔一個人的腮部,且看不到其後人,不能低頭或仰頭。在聽到停止口令“向前——看”中“向前——”音結束時,腳下小碎步停止(在此之前小遂步不停止,小碎步最好三動一個節奏),站立位置不再變化,聽到“看”口令時,頭回正,成立正姿勢。
口令:齊步——走。要領:左腳向正前方邁出約75釐米,按照先腳跟後腳掌的順序著地,同時身體重心前移,右腳照此法動作;上體正直,微向前傾;手指輕輕握攏,拇指貼於食指第二節;兩臂前後自然擺動,向前擺臂時,肘部彎曲,小臂自然向裡合,手心向內稍向下,拇指根部對正衣釦線,並高於春秋常服最下方衣釦約5釐米(著夏常服、水兵服時,高於內腰帶扣中央約5釐米;著作訓服時,與外腰帶扣中央同高),離身體約30釐米;向後擺臂時,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側距褲縫線約30釐米。行進速度每分鐘116-122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