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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元淨

    今天來回答這樣的問題,真的讓我心裡很難受。因為我也曾做好事時被別人傷害過,那種感覺,刻骨銘心。

    做好人難嗎?難,真的很難。有時候你本著良善之心去處事,在別人的心裡可能不能正常理解。別人反而去汙辱你,責罵你,甚至訛詐你。就像你爸,本來是想做點拾金不昧的好事,但事與願違,卻遭失主索要2000元錢。至於這個事,首先請您不要生氣。為什麼呢?因為在這個世界上,人非常複雜。高的、矮的、胖的、瘦的,醜的,俊的。剛正不阿的、笑裡藏刀的……諸色人等以他特有的姿態構成了這個社會的多元。我們要意識到這一點,想開些。知道我們的好心駕馭不了別人的思想。我只能做我,從始至終,至死無悔。我們不能改變別人的行為,但我能管住我自己,始終奉行友善待人,本著自己的良心處事。至於這個事如何處理呢?在法律層面上講,你爸拾得了手機,歸還失主是應當的。這個在《民法通則》中有具體的規定。假如在歸還過程中有財物的支出,所花費用可由失主償還。這是屬於拾得了遺失物的情況。

    然而,當你爸聯絡到失主準備歸還手機時,這個時候就發生了變化,事情就演變成了委託關係。這樣一來呢,你爸就立馬變成了委託人,在這裡就要按義務約定把手機交還給那個人。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有妥善保管失物的義務。可你爸又把手機弄丟了,這種情況就屬於後者,等於是沒有盡到保管遺失物的義務。就是這麼個事。

  • 2 # 老銅沒毛病

    撿到別人手機他怎麼知道你的聯絡方式?你丟之前還把自己的號碼跟他說了?還是你打算歸還給他的時候路上掉了?一般這種情況你主動和他說撿到了但又丟了,對方很大機率會認為是你偷了,或者你是想要那部手機才騙他,那我覺得一走了之反正不認識,人生沒交集,人家撿了是好心還給你是好意,丟了就沒辦法了,本來手機就是丟了,講真現在撿到有還的就不錯了,弄丟了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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