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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267093165656

    因為親戚朋友相處講究的是情義,而做生意講究的是利益。情義和利益,這兩個東西,某些時候可以相容,但某些時候就是對立的。有時候親情和友情是經不起金錢的考驗的,所以親戚朋友最好不要合夥做生意。 雖然很非常現實,但在現實中很多人都是面臨這樣的問題,比如我爸就有這樣的經歷。我爸之前跟我舅舅合夥開酒店,我舅媽負責收銀,剛開始挺和諧的,大家就一股勁拉生意,後來生意好了,我舅媽居然偷偷做假賬,被我爸發現了,結果不歡而散,既傷感情又傷錢。 不怎麼賺錢時可以,賺錢的話會有很多麻煩。比如做生意我帶來的營業額50%純盈利80%,而親戚營業額50%純盈利20%。 分錢還一樣多,你就會感覺不平衡。我的生意就是這樣,而且我的客戶聽見比親戚客戶價錢高將近30%後就停止合作。 最後就分開了鬧掰了,分開後親戚生意幹了不到5個月就死了。成天到處埋汰我,所以不要和親戚朋友做生意。除非是給你打工而不是合作。 在親戚朋友有事情的時候,能幫忙的就幫忙,純粹是為了情義。合夥就完全變味了,如果你把事情處理得好,那是理所應當的;如果處理砸了,那就是你的責任,你影響到了他的利益。 做生意最忌諱的就是感情用事,把感情和生意混為一談,生意就是生意,注重的是商業回報和投資產出比,需要的是你有精明的頭腦,而感情用事會使你判斷失誤,生意必然會倒閉。 所以,一個人怎麼可能既精明又厚道,既能顧及到情義又能追求到經濟利益呢。兩個相反的自相矛盾的極端,根本就無法調和,不可共存。這種雙重失敗效應下,生意失敗並且感情破裂,幾乎是肯定和唯一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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