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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013589007217

    現在碰瓷的主力是老人,人家真不怕坐牢。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凡是拆穿的碰瓷都是未遂,金額不大,沒法判刑。老頭老太跟本不怕坐牢,正好國家養老。政府才怕呢。 不如換個思路,碰瓷犯罪有個特點,需要法律的幫忙才完在。如果法律不幫他呢? 雖然不是所有的碰瓷都拆穿,但凡拆穿一個,即取消其法律勝訴權。他今後的一切民事糾紛,司法一律判輸,不再看案情。 也就是說:法律這次制不了你,但不再為你服務了。 這樣他就不能實施下一次碰瓷了,碰了也輸。真撞死也白撞,而且風險無限大,因為未知的一切民事糾紛都得不到法律保護。那些職業碰瓷犯只要暴露一次,職業生涯終結。讓訛詐的風險成本不可控。訛人的囂張在於零成本,不暴露就大賺,揭穿了也沒啥。而且失敗了無損失,可以反覆幹。而一旦民事勝訴權取消,其面臨今後的未知的風險,指不定今後發生什麼事。今天詐別人幾萬,可能今後賠掉幾百萬。比如曾經的碰瓷人在之後真被交通肇事撞了卻無法得到法律救濟,要的就是這個效果。法律制裁不了碰瓷人,但法律不再為他服務了。對,真被撞了也敗訴。當一部分人被取消勝訴權後,就會成為其它碰瓷者的目標。碰瓷者會黑吃黑,形成罪惡內迴圈,就會少溢位危害社會了。他會被碰瓷者盯上的肥肉,讓碰瓷者黑吃黑。這樣他們傷害普通人就少了。當然,在黑吃黑過程中。碰瓷者被揭穿,這次依然勝訴。但下次開始也被取消勝訴權,所以碰瓷犯也會帶足取證裝置來防範。讓這些碰瓷犯狗咬狗,自已消滅自已民。比如:我撞了人,被撞的是沒有勝訴權的碰瓷人。報警,警察來了解案情。我不承認撞了人。警察一查他身份,對我說:你走吧,他全責。他拿出監控,證明我也說了謊。我也碰瓷了,這次還是他全責。但我也失去了勝訴權。 看到嗎?這就是懲惡揚善。如果我圖謀不軌,成功一次,以後就跟碰瓷者一樣了。而碰瓷犯為了保護自已,出門會做足功課。不要說再碰瓷了,會小心地不碰別人。還要提防黑吃黑,如果發生黑吃黑,他提交的證據也能幹掉一個碰瓷人。這樣碰瓷的風險就極大了。而做老實人的風險比不老實小,這才是引導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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