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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辣條的鞋子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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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塵有夢泉水無悔
必須承認,分過手,又複合並且過得幸福不少。
複合與否,還得看具體情況吧。
一、因三觀不合而分手。成年人的三觀基本成形,會伴其一生。如果因為基本生活理念不同而分,那還是一別兩寬,各自安好。
二、因誤會而分手。兩個人之間溝通不及時或信任上有了裂痕而導致的分手,建議做一次有效的溝通,相信可以複合成功。
三、因非原則性分岐而分手。這個具體看個人,若能調整自己,適應對方,那就複合吧。
分手對雙方都是痛苦的。但一方在短時間內迅速開始下一段戀情,那麼只能自己調整自己,與曾經的戀情、曾經的戀人說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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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筆下游魚樹
這個問題其實問的很籠統,我覺得首先要分析的是分手的原因是什麼,一是一時氣話,就是因為什麼小矛盾拌嘴,然後彼此都沒有退讓,覺得對方不愛自己,選擇分手,二是彼此之前已經妥協了很多次心已經累了,再次爆發的矛盾讓他們雙方覺得分手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第三就是心徹底的死了。
第一種情況,雙方冷靜下來,也許會想到對方之前對自己種種的好,會想到自己因為一件小事而和對方寸步不讓,甚至發展到要分手的地步,會感覺到一絲羞愧,畢竟愛過,也不是什麼不可原諒的錯誤,那麼雙方還是可以選擇在一起的,或許會比之前更加珍惜彼此。第二種情況,這樣就有點複雜,如果雙方已經耗盡了所有的勇氣和力氣,那麼還是做到好聚好散,不打擾對方為重,,如果說還是想念著對方的好,還想在一起,那麼就要想清楚了,是否適合,是否願意為了對方改變自己,如果沒有做到這點的覺悟,還是各自安生,從此路人吧。至於第三種情況,那就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或許因為有什麼誤會而分手,其實,分手後還是有好多可能會複合的,如果你們兩個人相愛,如果對方都有責任,都有好好的溝通,那麼沒有什麼隔閡是解不開的。不能複合的情況我想那就是傷透了對方的心,或者,從你的身上,看不到你倆的未來。不管怎樣,我們都要珍惜眼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