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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9s5d1f1gdfgdfg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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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51921813817
你的問題牽涉到2個問題,首先是現在是全面二胎,沒有獨生子的說法了,但以前有證的繼續有效以前沒辦證但現在已經是50左右甚至更大歲數的人群可以去打一個遺失證明,效果和證件等同。
第二個問題就是生育過多個子女先僅僅存活一個子女的問題,去世的子女如果沒有後代,那就不計算子女數,如果有,則計算在內.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獨生子女的認定是指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或者只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夫妻。 一、申請條件: 凡女方具有本轄區常住戶口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週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的孩子。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給本人撫養,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二、申辦程式: 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請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本機關稽核。 3、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稽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4、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稽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