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是1999年統一換髮的,有效期四年。
2、新版營業執照將發證機關由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成了國家工商總局,有效期仍為四年。
3、2011年新的《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已經取消了期限的內容。
4、《條例》取消了《暫行條例》中有關“個體工商戶自行停業超過六個月的,由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營業執照”的規定;
5、和關於“個體工商戶異地經營需向原登記機關備案和向異地登記機關申領臨時營業執照”的規定。
6、營業執照也由過去的四年有效期限變為長期有效,因此無需每四年更換一次營業執照,但每年仍需按規定驗照。擴充套件資料: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1、根據工商總局日前起草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最長為4年;2、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的使用期限核定營業執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為6個月。3、個體工商戶應當於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換領新營業執照,登記機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換髮。4、工商總局日前起草了《個體工商戶條例》的配套規章《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並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修改意見和建議。5、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登記機關依照《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6、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上一年度經營情況進行審驗。
1、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是1999年統一換髮的,有效期四年。
2、新版營業執照將發證機關由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成了國家工商總局,有效期仍為四年。
3、2011年新的《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已經取消了期限的內容。
4、《條例》取消了《暫行條例》中有關“個體工商戶自行停業超過六個月的,由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營業執照”的規定;
5、和關於“個體工商戶異地經營需向原登記機關備案和向異地登記機關申領臨時營業執照”的規定。
6、營業執照也由過去的四年有效期限變為長期有效,因此無需每四年更換一次營業執照,但每年仍需按規定驗照。擴充套件資料: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1、根據工商總局日前起草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最長為4年;2、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的使用期限核定營業執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為6個月。3、個體工商戶應當於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換領新營業執照,登記機關機關應當依法及時換髮。4、工商總局日前起草了《個體工商戶條例》的配套規章《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並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修改意見和建議。5、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登記機關依照《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6、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上一年度經營情況進行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