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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見亦難別亦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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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零點1008
一、執業醫師註冊的目的
國家施行執業醫師註冊制度,《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號)於1999年7月16日頒佈實施,對醫師執業註冊條件、註冊程式、登出與變更註冊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於規範醫師准入管理,加強醫師隊伍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健康服務業的快速發展,醫師執業註冊管理也面臨著新形勢和新任務:一是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簡稱“放管服”)的要求,進一步最佳化註冊流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方便行政相對人辦事;二是醫師執業流動性增強,多點執業情況比較複雜,需要有力推動和加強規範;三是醫療管理資訊化水平不斷提高,資訊共享和大資料應用成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手段,醫師註冊電子化勢在必行。
二、關於外地取證本地註冊
執業醫師法明確規定,執業醫師資格證全國有效,註冊不受限制。比如你在A省考取資格證可以在B或者C省註冊,但值得注意的是必須要在A省(考取省份)衛計委開具:此資格證未在A省註冊的證明。
執業醫師資格證是全國通用的,但是必須是在外地沒有註冊的,才可以在本地註冊,手續很麻煩!因為國家衛生部網上查不到,所以本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發公函,一級一級落實,我當初“大約是02年”就是這種情況,來來回回三個月,才在本地註冊上的!如果在外地注過冊,是需要變更的,也是很麻煩的!現在具體怎麼搞?你最好諮詢當地衛生局的醫師註冊辦公室!他們會給你詳細答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