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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觀影蜀帝

    同姓不婚,漢族傳統的婚姻禁忌。指同一姓氏的男女不得通婚。先秦至兩漢的倫理和法律都反對同姓通婚。《明律例》與《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為二,表面規定兩者皆禁止通婚,實際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結婚。清末冊律,將同姓不婚與親屬不婚合併,只禁止同宗結婚。

  • 2 # 歐埋雷

    同姓不婚始於中國西周初期,是周人實行族外婚時遺留下的規定。 春秋時,人們對同姓婚配會造成後代畸型及不育已有進一步認識,但同姓婚配仍在貴族中時有發生。戰國後,以氏為姓,漢代以後,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對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亦依唐律,同姓為婚幹杖而離之。明、清時地域更大,人口眾多,早成為以地域為基礎的社會,取代了原先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

    1930年,民國所頒佈的《民法》中,正式廢止了同姓不婚的原則,代之以辨認血親的做法,它規定禁婚的範圍限於:直系血親、八親等內旁系血親、直系姻親、五親等內旁系姻親輩分不同者相互間。至此,法律規定才重新與社會現實相符合。

  • 3 # 說林

    要弄清“同姓不婚”的原因,就要明白“姓”的本意是什麼?

    姓,本意是女子所生的子女,是一種血緣關係的表現。

    在古代,“姓氏”原本是兩個概念。

    “姓”指的是同一個母親所生的子女。而“氏”指的是同一個父親所生的子女。

    氏同姓不同者(同父異母),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同母異父),婚姻不可通。

    在母系氏族社會中,同一族群以姓為聚合(同一個女性始祖)。部落內成員均存在明顯的血緣關係,並以外婚製為正常屬性,因此不可通婚。

    所以在古代記載的同姓之間不可結婚,這是說的是母系社會時期的狀態。

  • 4 # 劉祥傑的雲南茶故事

    這是現代社會禁止近親結婚一個道理的。古代人的社會活動範圍比較小,近距離內同姓近親的可能性比較大,不利於優生優育。越往古代這種可能性越大。

    我們老家的傳統是同姓不出五輩(我們土話五駙)算是近親,一家親人的意思,要進一個祠堂,更不可能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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