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腫瘤藥物的毒副作用主要分為兩大類,近期反應和遠期反應。近期反應包括即刻、早期和間期反應,發生在給藥的4周之內。包括區域性反應(區域性靜脈炎)、造血系統的損害(主要為骨髓抑制的表現)、消化道反應、心臟毒性、免疫抑制、泌尿系統損害、神經系統損害等等。遠期反應包括肺的纖維化、心肌炎、對生育的影響、致畸胎作用等等。在乳腺癌的化療中,常見的化療毒副反應主要是骨髓抑制、消化道反應和心臟毒性。骨髓抑制是最常見的,表現為各種血細胞數的減少。一般在用藥後的7~10天出現粒細胞下降,14~28天恢復,有時時間更長一些。粒細胞下降後的主要危險是感染,當粒細胞絕對數小於1×109/L時,感染的機會更大。血小板減少較粒細胞下降出現少,當血小板<20×109/L時,為出血的高危險期,20×109~50×109/L則為低危險期。消化道反應是很常見的,一般認為是抗癌藥物刺激了“化學感受器區”後反射性地引起“嘔吐中樞興奮”,臨床上表現為厭食、噁心、嘔吐,其發生率約在80%左右。常在用藥後1小時開始,持續24小時,有時可以連續2~3天。嚴重者可以導致電解質紊亂,加重營養不良及惡液質。此外,有的藥物還可能引起口腔潰瘍、食管炎、結腸炎等消化道症狀。造成心臟毒性的化療藥物主要是蒽環類藥物,主要是以ADM為代表的。另外,高劑量的CTX、MMC、DDP、5FU、阿糖胞苷等化療藥物也有可能引起心臟毒性。有人認為自由基可以導致心肌細胞膜或線粒體生物膜上磷脂質中不飽和脂肪酸發生過氧化反應、改變膜結構和通透性引起的心臟毒性。而ADM在人體內還原為半醌自由基,繼而產生氧分子自由基,對心臟產生毒性。由於新的化療藥物的開發,化療技術的進步,聯合用藥以及採用預防用藥來控制化療毒副作用的發生,現在臨床上發生化療毒副作用的情況已有所減少。國外有關乳腺癌化療的文獻報告亦同。
抗腫瘤藥物的毒副作用主要分為兩大類,近期反應和遠期反應。近期反應包括即刻、早期和間期反應,發生在給藥的4周之內。包括區域性反應(區域性靜脈炎)、造血系統的損害(主要為骨髓抑制的表現)、消化道反應、心臟毒性、免疫抑制、泌尿系統損害、神經系統損害等等。遠期反應包括肺的纖維化、心肌炎、對生育的影響、致畸胎作用等等。在乳腺癌的化療中,常見的化療毒副反應主要是骨髓抑制、消化道反應和心臟毒性。骨髓抑制是最常見的,表現為各種血細胞數的減少。一般在用藥後的7~10天出現粒細胞下降,14~28天恢復,有時時間更長一些。粒細胞下降後的主要危險是感染,當粒細胞絕對數小於1×109/L時,感染的機會更大。血小板減少較粒細胞下降出現少,當血小板<20×109/L時,為出血的高危險期,20×109~50×109/L則為低危險期。消化道反應是很常見的,一般認為是抗癌藥物刺激了“化學感受器區”後反射性地引起“嘔吐中樞興奮”,臨床上表現為厭食、噁心、嘔吐,其發生率約在80%左右。常在用藥後1小時開始,持續24小時,有時可以連續2~3天。嚴重者可以導致電解質紊亂,加重營養不良及惡液質。此外,有的藥物還可能引起口腔潰瘍、食管炎、結腸炎等消化道症狀。造成心臟毒性的化療藥物主要是蒽環類藥物,主要是以ADM為代表的。另外,高劑量的CTX、MMC、DDP、5FU、阿糖胞苷等化療藥物也有可能引起心臟毒性。有人認為自由基可以導致心肌細胞膜或線粒體生物膜上磷脂質中不飽和脂肪酸發生過氧化反應、改變膜結構和通透性引起的心臟毒性。而ADM在人體內還原為半醌自由基,繼而產生氧分子自由基,對心臟產生毒性。由於新的化療藥物的開發,化療技術的進步,聯合用藥以及採用預防用藥來控制化療毒副作用的發生,現在臨床上發生化療毒副作用的情況已有所減少。國外有關乳腺癌化療的文獻報告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