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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國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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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29方寸世界
題目描述原告不同意離婚情況有些不清晰,原告主動撤訴還是堅持不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原告起訴離婚,法院依法要先行組織當事人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且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可以做出離婚判決。現在原告不想離婚了,說明夫妻感情暫未破裂,被告要求離婚應當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司法實踐中出現前述情形,原告一般會主動撤訴的。
如果被告堅持離婚,可以另行起訴或反訴離婚,提供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有關證據材料。一方堅持不離婚,他/她可能採取拖延離婚時間策略讓對方陷入困境。例如,有名男子與妻子長期兩地分居導致感情破裂,因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導致協議離婚糾纏不休,丈夫起訴離婚,庭審時妻子同意離婚,但男子得知妻子婚外孕幾個月,他向法院撤訴,法院一般會同意撤訴。丈夫撤訴後隱匿行蹤下落不明,妻子起訴離婚因為送達問題導致案件拖延起來,女方要麼引產,要麼婚外生子。
如果一方主動離婚,應當做出適當犧牲滿足對方一定條件,有的人著急離婚甚至淨身出戶。訴訟離婚時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按法律規定程式通常要一年左右做出生效判決,大多數是不準離婚。題中原告不同意離婚,被告同意離婚,被告可以選擇與原告連續分居兩年以上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那你起訴離婚,還能怎麼辦?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
當事人有處分自己訴權的權利,你也一樣。
民事案件,在判決之前原告是有權撤回起訴的(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會被處罰)。
離婚案件,夫妻感情沒了,心思都多了,各種試探、各種策略都出來了,起訴撤訴拖延時間太正常了。但是你可以主動起訴不要被動就行了。你主動起訴對方不同意,判決不準離婚後一年再起訴就會被判決離婚了,這是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