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a不會愛的小笨蛋
-
2 # 使用者9020153659432
假冒註冊商標商品貨值金額的認定標準,分別商品未銷售和已銷售來處理。已銷售,貨值5萬元以上,要追究刑事責任;未銷售的,貨值15萬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如已銷售不足5萬元,但與未銷售的合計達到15萬元的,也要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法院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見》
八、關於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銷售或者部分銷售情形的定罪量刑問題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部分銷售,已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與尚未銷售的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五萬元、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處罰。
銷售金額和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達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處罰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內酌情從重處罰。
中國刑法中關於商標犯罪的罪名共有三個,分別是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其中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此類立案標準:根據《規定(二)》,銷售明智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2.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15萬元以上的;3.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15萬元以上的。根據刑法第214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