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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13005641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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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恆之882
警告,是領導或者黨組織對個人已經所犯的缺點錯誤發出強硬的警告提醒。而誡勉談話是黨組織民主生活制度內容之一,旨在鼓勵個人積極向上,提醒注意某些方面改進方法,為了取得更大進步。
警告,是領導或者黨組織對個人已經所犯的缺點錯誤發出強硬的警告提醒。而誡勉談話是黨組織民主生活制度內容之一,旨在鼓勵個人積極向上,提醒注意某些方面改進方法,為了取得更大進步。
主要區別是概念、適用物件、使用範圍不同。
1、基本概念不同。
重大處分用語不準確,在行政處分種類裡,沒有重大處分。
行政處分,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係給予有違法失職行為的國家機關公務人員的一種懲罰措施,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警告屬於行政處分,是指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並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
誡勉談話是黨組織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幹部進行教育的一種形式,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談話規誡、監督管理,並組織跟蹤考核。
深刻檢查指給予行政處分後,被處分人要寫出深刻檢查。又指違規違紀人員未受到行政處分,為教育本人,被責令寫出深刻檢查。
2、適用物件不同。
行政處分(包含警告)的物件是違法失職行為的國家機關公務人員。
誡勉談話的物件是黨員幹部及黨員領導幹部。
深刻檢查的物件是違紀違規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3、使用範圍不同。
警告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輕微的人員。
誡勉談話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或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幹部進行談話、誡勉教育,達到提前打招呼、及時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深刻檢查既適用於被行政處分的人員,要求被處分人要寫出深刻檢查。也適用於違規違紀人員未受到行政處分,為教育本人,被責令寫出深刻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