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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塵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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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壹點說
同桌喝酒他人意外身亡,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想給大家分享兩點點同桌飲酒的擔責要素:一,是否有惡意勸酒(灌酒)行為;二,是否有勸阻他人飲酒行為。
那麼那些情形之下需要承擔責任呢?
故意勸(灌)酒。在明知他人身體有病或已出現不適的情況下,仍堅持勸其喝酒的,會構成故意過錯。理應承擔過錯賠償。
不予救助的,理應承擔責任。飲酒者在已經出現不良反應或過量後,應予以其合理安置,安置於相對安全的環境之下。比如可以送其回家,交由家人陪護,或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醒酒治療。
應盡勸阻義務。在飲酒者出現不適,明知不能再繼續飲酒的情況之下,應進行勸阻,未經義務者,根據情況不同應承擔部分責任。
另外,據《中國酒患調查》資料顯示,中國飲酒人數已經超過五億,而其中長期飲酒人員接近兩億,每年消耗酒水三百億千克左右。
而據報告顯示,中國每年因酒精中毒身亡人員已超過十萬人,而因飲酒後導致傷殘事故的每年不低於270萬例。
中國酒文化歷史淵源深厚,酒常作為待客必備之物,但是還要提醒大家:飲酒適量切勿傷身,情感不一定非要用酒來表達。
關於喝酒死亡同桌飲酒人是否應該擔責,其實早有定論。只要你在酒桌上勸人家喝酒,或者同桌之人未盡到把醉酒人安全護送到家導致醉酒人死亡,在法律上是應該負有一部分責任的。
說一個真實的小故事,我和哥們有一次出去喝酒,就討論起這個問題。哥們最後說:“兄弟們沒事,反正我出來喝酒每次都告訴我媳婦,老子要是喝酒喝死了,你別尼瑪找這個找那個。怨就怨自己家老爺們沒出息,別哥們死了你還給我丟人現眼!”一句話說的滿桌都樂了。我本人是這麼想的,如果真的出現上述事情,就算同桌沒責任,出於道義,掏點錢也沒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