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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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那啥di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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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明善
【1】愛是有很多層次的。愛有同性相吸、習慣相合、利益相同、經歷相諧、心心相印……三觀在很大程度上是待人處事的標準與態度,不一致並不代表是對立相反的,因此,以三觀不一作為夫妻不愛的依據,自然在邏輯上就是不能成立的。
【2】愛情在邏輯是很奇怪的。不是嗎?有的愛情是追求高度的和諧才能成立的;有的愛情則追求極致的對立才能讓人怦然心動,所謂“美女與野獸”,可能就是因為自己沒有,才期望從愛人那裡獲得。
【3】愛情常常與理性是對立的。有的人在熱戀的時候,頭暈腦脹,完全喪失了理性,等到結婚成家之後,在漫長的共處生活中才慢慢發現對方隱藏於深處的三觀,可是這個時候已經有了共同建立的家庭,共同患難的經歷——這些都是愛的基礎與依據,至於三觀的問題,實在是不能勉強求同的問題了。
【4】最後,問題的提出者你能夠確定現實中的夫妻,都是有追求三觀一致這麼高要求的精緻生活理念持有者嗎?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是很罕見的。誰的生活都是三分理想七分現實的!
這是個偽命題。
沒有經歷的人,很難想像三觀不一致是怎樣的差別!那根本是話不投機半句多!
只要在一起,面臨任何事情,幾乎都是分歧,怎麼過下去?!
所以,兩個三觀不一致的人,
怎麼可能愛?還是“很愛”,
唯一能肯定,兩人能互相吸引的,只剩外在了,而既然都“愛”了,應該跟錢無關,就只剩外表這一可能了。
那就比較明確了,就是看人長得好看,這只是單純的性吸引,跟愛不愛關係不大。
這種關係,隨著時間發展,早晚會膩,終會相看兩厭,一拍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