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僅僅一項“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就對公司在招聘時收取財物套上了緊箍咒,也就是說不管公司是以“崗前培訓費”、“服裝費”或“體檢費”等名義,都不能向求職者收取財物,否則違法。
所以用人單位收取的實習培訓費是一定不能交的!
在競爭激烈的求職過程中,通常這些騙子常見的套路是這樣的:首先用高薪或者放寬招聘條件等理由吸引求職的實習生前來應聘;接著以求職者缺乏相關崗位的工作技能為由告訴求職者公司會進行培訓,培訓費用在跟公司籤勞動合同後再分期從工資里扣除;最後公司在勞動者“實習期”中給求職者辦理了理由為“培訓費”的數萬元貸款。而很多求職者見簽訂勞動合同就感覺很正規,但從一開始就不清楚貸款的具體內容,當他們對培訓內容感到不滿意或者對安排的工作、薪資不符合招聘時的條件想退出時,才發現背了高額的個人貸款。
此外,現在的騙子的手段越來越高,既然法律不允許用人單位本身在招聘階段收費,那麼A公司招聘求職者時,會安排求職者在B培訓班繳費培訓,這樣給了求職者很大的迷惑性,也為日後維權帶來很多困難。因此,任何需要繳費的實習,入職前請務必保持保持警惕!
最後,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靠譜的實習哦!
中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僅僅一項“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就對公司在招聘時收取財物套上了緊箍咒,也就是說不管公司是以“崗前培訓費”、“服裝費”或“體檢費”等名義,都不能向求職者收取財物,否則違法。
所以用人單位收取的實習培訓費是一定不能交的!
在競爭激烈的求職過程中,通常這些騙子常見的套路是這樣的:首先用高薪或者放寬招聘條件等理由吸引求職的實習生前來應聘;接著以求職者缺乏相關崗位的工作技能為由告訴求職者公司會進行培訓,培訓費用在跟公司籤勞動合同後再分期從工資里扣除;最後公司在勞動者“實習期”中給求職者辦理了理由為“培訓費”的數萬元貸款。而很多求職者見簽訂勞動合同就感覺很正規,但從一開始就不清楚貸款的具體內容,當他們對培訓內容感到不滿意或者對安排的工作、薪資不符合招聘時的條件想退出時,才發現背了高額的個人貸款。
此外,現在的騙子的手段越來越高,既然法律不允許用人單位本身在招聘階段收費,那麼A公司招聘求職者時,會安排求職者在B培訓班繳費培訓,這樣給了求職者很大的迷惑性,也為日後維權帶來很多困難。因此,任何需要繳費的實習,入職前請務必保持保持警惕!
最好要去正規的招聘網站尋找實習和校招;面對一些充滿誘惑的工作機會,更應該小心,入職前可以在網上多瞭解一些公司資訊,必要時可以去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 查詢公司是否存在、合法;無論是否入職,都不要輕易繳費;拒絕扣押證件,證件原件要收好,上交的影印件要寫明僅供XX使用面試時還注意人身安全,最好面試前告知親友面試的時間、地點和公司;最後,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靠譜的實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