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辦培訓學校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其會計目標是滿足捐贈者、投資者、服務物件、政府監管部門對會計資訊的需求。
2、民辦培訓學校應當根據業務需要設定會計機構,配備會計機構負責人,不具備單獨設定會計機構條件的,必須在有關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並須指定會計主管人員。學校主要領導人的直系親屬(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配偶親)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會計人員上崗必須持有國家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民辦培訓學校以權責發生制原則作為會計核算基礎,所謂權責發生制,就是按照權利和責任是否發生來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歸屬期,凡是當期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者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4、民辦培訓學校的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民辦培訓學校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核算本位幣。
6、民辦培訓學校採用借貸記賬法進行會計處理.
7、民辦培訓學校須按照國家頒佈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填制和稽核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報告,實施會計監督。民辦培訓學校的賬簿設定應包括:訂本式總分類賬(總賬)、訂本式現金日記賬、訂本式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活頁明細分類賬。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學校,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應當符合財政部關於會計電算化的有關規定。
8、民辦培訓學校的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費用。
1、民辦培訓學校屬於民辦非企業單位,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其會計目標是滿足捐贈者、投資者、服務物件、政府監管部門對會計資訊的需求。
2、民辦培訓學校應當根據業務需要設定會計機構,配備會計機構負責人,不具備單獨設定會計機構條件的,必須在有關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並須指定會計主管人員。學校主要領導人的直系親屬(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配偶親)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會計人員上崗必須持有國家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民辦培訓學校以權責發生制原則作為會計核算基礎,所謂權責發生制,就是按照權利和責任是否發生來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歸屬期,凡是當期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者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4、民辦培訓學校的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民辦培訓學校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核算本位幣。
6、民辦培訓學校採用借貸記賬法進行會計處理.
7、民辦培訓學校須按照國家頒佈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填制和稽核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報告,實施會計監督。民辦培訓學校的賬簿設定應包括:訂本式總分類賬(總賬)、訂本式現金日記賬、訂本式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活頁明細分類賬。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學校,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應當符合財政部關於會計電算化的有關規定。
8、民辦培訓學校的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