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治療原則, 強調診斷,早治療,療程規則,劑量足夠;療後定期臨床和實驗室隨訪, 性夥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經徹底治療可全愈並去除傳染性,多數正規治療的病人,6個月後USR、RPR或VDRL試驗轉成陰性或滴度顯著降低, 如抗體滴度再升高,應是血清性復發。 晚期梅毒治療可消除組織內炎症,但已破壞的組織不會自然修復,為後遺症。, 青黴素,如水劑青黴素、普魯卡因青黴素、苄星青黴素等為首選藥物。 對青黴素過敏者可選四環素、 紅黴素等。 部分病人青黴素治療之初可能發生吉海反應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劑量開始加以防止。 梅毒治療後第一年內應每3月複查血清一次,以後每6個月一次,共3年,末次複查包括檢查腦脊液。神經梅毒和心血管梅毒應隨訪終身。, 2。 治療主選方案, 2。 1 早期梅毒: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潛伏梅毒參考如下方案:, 非青黴素過敏者--, 苄星青黴素G(長效西林) 240萬u/次 1次/周 3周 分兩側臀部肌注 或, 普魯卡因青黴素G 80~120萬u/天 肌注 連續十天 , 青黴素過敏者--, 四環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 強力黴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
1。 治療原則, 強調診斷,早治療,療程規則,劑量足夠;療後定期臨床和實驗室隨訪, 性夥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經徹底治療可全愈並去除傳染性,多數正規治療的病人,6個月後USR、RPR或VDRL試驗轉成陰性或滴度顯著降低, 如抗體滴度再升高,應是血清性復發。 晚期梅毒治療可消除組織內炎症,但已破壞的組織不會自然修復,為後遺症。, 青黴素,如水劑青黴素、普魯卡因青黴素、苄星青黴素等為首選藥物。 對青黴素過敏者可選四環素、 紅黴素等。 部分病人青黴素治療之初可能發生吉海反應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劑量開始加以防止。 梅毒治療後第一年內應每3月複查血清一次,以後每6個月一次,共3年,末次複查包括檢查腦脊液。神經梅毒和心血管梅毒應隨訪終身。, 2。 治療主選方案, 2。 1 早期梅毒: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潛伏梅毒參考如下方案:, 非青黴素過敏者--, 苄星青黴素G(長效西林) 240萬u/次 1次/周 3周 分兩側臀部肌注 或, 普魯卡因青黴素G 80~120萬u/天 肌注 連續十天 , 青黴素過敏者--, 四環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 強力黴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