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招投標法》、《招投標實施條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仔細分析一下。
《招投標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投標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檔案,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已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應當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投標截止後投標人撤銷投標檔案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本條是關於投標檔案撤回和撤銷的規定。具體解釋為:
一、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撤回已經提交的投標檔案
《招標投標法》第29條賦予了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撤回投標檔案的權利。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允許投標人撤回其投標,但投標人應當書面通知招標人。這與《合同法》第17條有關撤回要約的規定是一致的。投標保證金約束的是投標人的投標義務,在投標截止時間後生效。投標人撤回投標檔案後,招標人應當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二、投標截止後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檔案
投標截止後,投標有效期開始計算。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的投標檔案對投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合同法》第19條有關承諾期限內要約不得撤銷的規定,投標人不得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其投標,否則將削弱投標的競爭性。投標人撤銷其投標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42條規定,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果招標檔案要求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可能付出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代價,投標保證金不足以彌補招標人損失的,投標人依法還應對超出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由於投標人撤銷投標檔案並不必然影響競爭,也不必然造成招標人損失,所以本條第2款規定投標人撤銷投標檔案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是否退還由招標人根據潛在投標人數量在招標檔案中明確。
根據以上分析,中標結果出來後,未中標的單位的投標已經超出有效期,本來就沒有任何作用了,所以也就不存在是否撤標的問題,更不會對中標結果產生影響。
我們從《招投標法》、《招投標實施條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仔細分析一下。
《招投標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投標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檔案,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書面通知招標人。招標人已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應當自收到投標人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內退還。投標截止後投標人撤銷投標檔案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
本條是關於投標檔案撤回和撤銷的規定。具體解釋為:
一、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撤回已經提交的投標檔案
《招標投標法》第29條賦予了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撤回投標檔案的權利。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允許投標人撤回其投標,但投標人應當書面通知招標人。這與《合同法》第17條有關撤回要約的規定是一致的。投標保證金約束的是投標人的投標義務,在投標截止時間後生效。投標人撤回投標檔案後,招標人應當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二、投標截止後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檔案
投標截止後,投標有效期開始計算。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的投標檔案對投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合同法》第19條有關承諾期限內要約不得撤銷的規定,投標人不得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其投標,否則將削弱投標的競爭性。投標人撤銷其投標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42條規定,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果招標檔案要求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可能付出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代價,投標保證金不足以彌補招標人損失的,投標人依法還應對超出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由於投標人撤銷投標檔案並不必然影響競爭,也不必然造成招標人損失,所以本條第2款規定投標人撤銷投標檔案的,招標人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是否退還由招標人根據潛在投標人數量在招標檔案中明確。
根據以上分析,中標結果出來後,未中標的單位的投標已經超出有效期,本來就沒有任何作用了,所以也就不存在是否撤標的問題,更不會對中標結果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