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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43055893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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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風24
中央政府發行國債和財政部發行國債沒有什麼區別,中央政府發行國債,是由財政部具體組織實施。
而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債券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各發債主體發行債券,同時增加自身的資產和負債,發行債券的目的是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例如,財政部發行國債,目的是增加可用資金,進而使財政支出的規模得以擴大。而中央銀行發行央行票據,目的不是為了擴大其資產運用規模,而是在於吸收商業銀行部分流動性,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中央銀行在資產和負債總量上都是不變的,它們在性質上完全不同。
中央銀行票據是貨幣政策管理手段,並不是為政府籌資的工具,與財政部發行國債並不衝突。國債才是政府籌資的工具。因此,兩者是有很大區別的,並不是一回事。
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透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國家包括政府但不等同於政府。政府分為不同權力層次的等級政府。國家,省,市。。。。。所以而言,不同等級的政府發行的債券,其信用等級不一樣,直接導致其所發行債券的分銷等等。去年中央放開政策,允許地方政府發行一定量的地方政府債券,按照權力層次而言,自然比不上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債券有信用。